齐云镇十数里外的小树林里,一众蓝衣怪人席地坐着。
他们从随身的背笼里面拿出烧鸡和兔肉,放在火堆上炙烤,稍稍一泛出肉香味,便连忙用匕首挑下来切块,丢在荷叶里面供众人享用。
一手抓着兔肉鸡肉,另一手上还拿着水壶灌酒,很快场间的气氛就由笑声转成了谈话声。
“费了那么多的手脚,总算是拿下了齐云镇。少爷说了,按他的估算,每年十万两的雪花银是少不了的。”
“十万两?少爷每年收的佃户租金都不止那一点点吧?”
“你们不要小看了当官的权力,尤其是这种边疆的官员。我曾经听过少爷和镇丞算账,每一年,剿匪用的银子就要花掉五万两,你想想单单是这一笔,就能让我们拿到多少的好处?”
“剿匪,是剿响马吗?”
“对!”
“可是那些响马要怎么剿?”
“谁说要剿了?派点人出去装模作样的走一圈,再杀几个流浪汉,换上衣裳,说他们是响马有谁敢不同意?然后又能领功、又能领赏,明年还能接着剿匪。大不了还换个新花样,说今年的响马不好剿,没有脚力,要朝廷多拨个两万两买马,然后花个五千两买点老驴病马什么的,放在马圈凑数就成。”
“这当官的油水还真不少啊!”
“那还用说!我和你们说,其实那些老驴病马什么的也都可以省下。你出去,穿着官服,对人就说是朝廷下旨要求剿匪,要各村各驿都捐献马匹以作军资,一个大子不花就能带回来一群好马!然后再和朝廷求点喂马钱,银子呐...是哗哗地滚过来的!”
“少爷做的真是一桩好买卖啊!我们兄弟熬了这么久,总算是有出头之日了。”
“来,走一个!”
喝酒声咕咚咕咚作响,易凡在一旁听得心里直痒痒。
伏低身子,他顺着风声继续潜听。
“说起来那些响马也挺有本事,在极夜村做了那么大的一票,居然一个人也没有被抓住。”
“嘿嘿嘿,都是自己本地的村民,熟门熟路,那些外来的官兵一碰上黑色的天就瞎了眼,怎么能够追的上?”
“可是人眼熟,马不一定眼熟啊?再说了,极夜村天天都没见阳光,就算是本村的也不一定认路啊!”
“小子,所以说你不懂其中的门道。”
“德哥,您知道?”
“我当然知道!这个事情还是少爷亲自告诉我的。”
“那德哥,您跟我们说说呗!让大家也听个新鲜。”
“好说!”咽下一大口酒,被称作德哥的蓝衣男子说道,“其实那些响马用的路子也很简单。他们每次出去带的都是母马,一边还把小马都放在驻扎的营盘上。等到干完了买卖,由着母马自己走,母马挂念着小马,自然而然就回到营盘上去了。”
“高!实在是高啊!那些土路子居然还能想到这样的妙法?!”
听到众人不再提及“少爷”的事情,易凡按捺不住心中的困惑,于是走了出去,极为平淡地坐入人群当中,伸手拿过鸡肉兔肉,和其他人一般模样地啃咬起来。
众人纷纷停住手头上的动作,凝重地看着易凡渐渐狼吞虎咽的样子,相互递转着眼色。
“朋友,你从哪里来?”
“路过,看你们吃得开心,聊得也开心,所以过来陪你们一起。”易凡抹了下油腻腻的嘴唇,转头看向身边一人,“别愣着呀,抓紧吃,凉了再热就不好吃了。对了,你壶子里面还有酒吗?”
动动眼色,有人向水壶中丢进一粒药丸,而后递向易凡。
“来,喝我的酒吧!”
“不喝,你的酒里有毒。”易凡笑着打飞递来的酒壶,“德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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