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三章 罗素VS狄格(第1/2页)  哥布林圣母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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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蠢人。

    比不学无术者,还更加愚蠢一万倍的是,学而无术者。

    学习是记忆和思考的总称,然而绝大多数人都省略了后面的步骤,不分是非,不明对错,臣服权威,恐惧主流,是被融合进黏稠人类血肉海洋的无知肉瘤。

    愚蠢的畸形肉团加工厂流水线批发产物,他们除了和自己外表相似,实际上根本就是两个物种,虽然都是同样的有机物,但他们只是浑浑噩噩的,蠕动度日。

    人总喜欢提及价值观,殊不知,衡定价格的并非自身,是外物,是沾黏闷热拥挤出汗肿胀瘙痒恶心眩晕的人类洪流。

    人道,是愚蠢,怯懦,自作聪明的混合物。

    人们并不具备谈及价值的资格,不配,因为其本身就没有价值可言。

    渴求真理。

    但却在流逝的时光间。

    每一个孤独的瞬息间,

    化为一抔黄土长眠。

    这就是人类的宿命。

    尽管和命运抗衡是一件愚蠢莫及的事,但只要能拥抱世界,那和拥抱得笨拙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这种程度吗?太让我失望了。”

    火星四溅,锋刃发烫。

    那柄刺剑,如黑夜生电,缝纫机般的恐怖出剑速度,刺剑的破空声,宛如负荷超频的打印机,令招架的狄格吃力无比。

    刺啦

    贯穿皮肤,刺入肌肉,钻出红浆,狄格的甲胄如同破布,不堪一击。

    “e眼镜杂碎近视贱人”

    狄格吃痛,扭曲着面容,没想到这斯文败类居然如此强力。

    刺啦

    深入骨髓,洞穿肺腑,鲜血狂涌,狄格节节败退,完全不是对手,身上爆开的一处处血洞,绽放出一朵朵美艳的鲜血之花,

    黛芙妮听说过罗素的故事,成为伯爵前的故事,他作为奴隶被卖进角斗场的故事。

    他远远不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学士,尽管他的确也是,但更多的是,一头狡猾嗜血的搏斗怪兽。

    拧下双头炎狮的脑袋,扯出巨灵魔猿的心脏,生撕魔兽,汲血食肉。

    与他搏斗的角斗士,罗素只需暂避锋芒,观察其战斗方式,随后砍下头颅,滚地十米。

    猎头人,贵族这样称呼他。

    力量,智慧,无可挑剔。

    开国以来,第一个,被授予贵族勋章的奴隶,那就是罗素。

    “不错!不错!就是这种架势!”

    狄格渐入佳境,身体的伤势尽数愈合,缓慢的,他从一个任人宰割的战斗白痴,拥有了一些肌肉记忆。

    猪猡。

    在牲畜管理上,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就是两点一线,流出饲料的满溢石槽,布满污浊的恶秽泥地,猪猡大抵如此。

    在人类社会中,一个主流的人也必须遵守两点一线,同类拥堵的学校单位,一成不变的普通家庭,人类大抵如此。

    猪猡于饲料。

    人类于社会认同感。

    他们一生的种种努力,只是让为了周遭的人对其满意,为了博得他人的赞许和微笑,战战兢兢的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和所有的桎梏。

    到最后才发现,他们只剩下了一张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难道还有什么,比平凡还要为之强烈的动机吗?

    平凡的心顺从社会,顺从父母,什么都容忍。

    狄格很担心,像这个世界,人这么多,生活却这么苦闷。

    这种压力使得人们听话,使得人们顺从。

    对于大多数而言。

    人生并不是什么冒险。

    而是一股莫之能御的洪流。

    于是渐渐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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