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5章 几乎破产的理查森(第1/3页)  摇滚教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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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琳最近的学业很繁重,没有在家。

    北美的大学和太平洋对岸正好相反,是宽进严出的制度,那种“考上大学就可以安心混日子等毕业”的想法,在这边是行不通的。

    每天等着自己回家的那个娇小身影不在,多少让罗杰有些不习惯。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

    叫外卖解决了肚皮问题之后,罗杰钻进书房,打开电脑,开始清理积攒下来的邮件。

    罗杰查看电子邮件的频率并不高,一两周才会看一次。

    这短时间里积攒了上百封邮件,不过大部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广告,除此之外,就是朋友日常的问候。

    花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将邮件一一回复完。

    最后留下了两封。

    一封来自吉姆,这位罗杰的高中同学在邮件中对罗杰的几首歌表达了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中,吉姆的【闪现】乐队没有罗杰三人那么耀眼,但就乐坛新人的角度来讲,却已经算是非常成功了。

    一张专辑、两张ep,都达到了百万级别的销量。

    尤其是第三张ep,得益于罗杰那首《》的光环加成,已经卖出了接近五百万张。

    ——这首歌本身的质量算不上,在数字唱片繁荣发展起来之前,没有根基的新人,想要涉足这个行业,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收购一家有足够底蕴的唱片公司。

    但是这种收购,需要的资金可就多了,乐队未必买得起。

    没有发行渠道的辣鸡唱片公司买回来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自己注册个新的。

    而发行渠道完善、人员保留完整的公司,一般不会有人轻易脱手,即使卖,也必然是一个高价。

    其实还有另一条路可以选择,自己开一家唱片公司,然后用乐队的名气,把这家公司给“养”起来。

    事实上,很多大牌歌手或者乐队,在有了足够的资本之后,都会选择这么做。

    当然,继续和大牌唱片公司合作的也不在少数,两者大约各占百分之五十。

    自己开公司赚钱更多,而和大公司合作,对名气和地位的帮助更大,至于如何选择,就要看自己的想法了。

    不过最大的问题在于,乐队和二十世纪娱乐的合同还有接近四年,这短时间里,乐队的名气,对开拓“自己的发行渠道”帮助几乎为零。

    如果不拿自己的作品开路,经销商大多不会买账。

    而等到唱片合约到期再说?

    先不谈这几年美元贬值的问题,等合约到期,早就进入了数字唱片时代,那个时候唱片公司之间的竞争只会更加激烈。

    罗杰坐在电脑前,苦思冥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金属猴子】乐队的加里-贝尔曾经无意间提到过,他们乐队的合同快要到期,到时候会选择自己开公司。

    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而且也可以加深双方之间的盟友关系。

    或许还可以把【本森的烟火】、【a】等乐队都拉进来。

    罗杰一直信奉一个原则,单纯的友情和单纯的利益关系都不可靠,只有感情+利益结合的方式,才是值得信赖的盟友。

    四支乐队之间的友情不缺,利益牵扯虽然有,但却太少了些。

    一起做投资、利益共享,对于加深几方之间的关系也有不小的帮助,唯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的分寸要把握好,否则就会弄巧成拙。

    不过如何说服加里,让对方同意自己在唱片公司里入股,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在和加里联系之前,罗杰得先做出一份有足够说服力的计划出来。

    …………

    砰。

    白球准确地将最后一颗黑球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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