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就规定,发现夜间行窃的小偷可以直接杀死,《唐律疏议》中也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应该处以笞刑四十下,如果主人立即将来人杀死者,主人无罪。
在1801年出版的《刑法论》一中,将无限防卫思想扩大到极致,中认为如果是为了保护自身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即便是轻微的侵害行为,也能采取剥夺生命在内的最严厉的防卫手段。
尼亚萨兰在这方面的规定更严格,更具体,房主在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有陌生人,就可以直接开枪将陌生人击毙。
当然如果是喝多了走错门,却将别人房子里的人杀死,这就属于是谋杀,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对于这个结果,路易·博塔明显是不能接受,所以路易·博塔就不说话。
“这就是斯维夫特肆无忌惮的原因。”小斯轻笑,罗德西亚的法律和尼亚萨兰的法律一模一样,尼亚萨兰的法律是罗克组织尼亚萨兰大学法律学院的教授编写的,小斯觉得挺不错,干脆直接拿来用。
省钱啊!
“摸一下屁股就直接开枪击毙,这也太严苛了。”路易·博塔感觉是矫枉过正。
“尼亚萨兰****会在立法的时候,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对康斯坦斯教授说,想想犯罪行为如果是发生在你身上,你想怎么办?然后就有了现在的尼亚萨兰宪法。”罗克人尽其用,康斯坦斯教授的女儿就死于犯罪升级,可想而知,康斯坦斯教授是多么的嫉恶如仇。
那些呼唤人权,主张罪犯权利的圣母,绝大部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们居住在治安良好的高尚住宅区,工作在安保严格的深宅大院,同一个层次的人最多就是偷税漏税,盗窃和抢劫、强暴这种犯罪距离他们太遥远,会犯这些罪的犯罪分子根本无法接近他们,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切身之痛。
这也是为什么英国法律对于偷税漏税的要求虽然严格,但是惩罚却并不严重的原因。
对于这些底层的犯罪行为,英国的惩罚就很重,连个悔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给。
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定法律的人都是有钱人,所以不会犯那些用钱可以解决的错误。
“如果并不是故意的呢?”路易·博塔还是不认同。
“别吹毛求疵,如果真不是故意的,那就会诚恳的道歉,而不是下流的吹口哨,更何况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开枪杀人,真要遇上杀人如麻的家伙,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吃饭还可能被噎死呢。”罗克不心软,法律是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尼亚萨兰马上就要出台的《交通法》中,醉酒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最高可以执行死刑。
惩罚太重?
别喝酒不就没事了,喝酒别摸车也行啊,喝了酒还要开车,出了事就喊冤,感情法律可以随便改。
“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因为吃饭可能被噎死就不吃饭。”路易·博塔只同意这部分,对其他部分就算有意见也会保留:“卡洛斯,把斯维夫特送回奥兰治,交给警察局处理。”
罗克忍了忍没说话,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反正也没引发严重后果,就算尼亚萨兰的警察处理,目前这种情况,多半也是罚款加义务劳动。
其实这种妥协都是对法律的伤害,不过政治本来就是妥协的艺术,也千万别上纲上线,一个无足轻重的斯维夫特,不能影响到罗克和路易·博塔之间本来就不牢固的友谊。
当然了,之所以这样淡化处理,主要还是因为斯维夫特的行为导致的后果不严重,如果斯维夫特在尼亚萨兰境内犯下严重罪行,那罗克也肯定不会妥协,到时候要不要因为斯维夫特导致罗克和路易·博塔之间的关系恶化,那就是路易·博塔要考虑的问题了。
“看来我们要把法律印成,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