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舞长尘凝骨结发忆成姗,倒印轮回笑媚今生盼绵延。
泪滴穿肠明月古今人以远,长啸天边相看红尘两回醉。
在这弱肉强食的红尘中,三千诱惑罪恶身,早已注定了每个人的命运。
要么一世在杀戮中修行,要么体验人生百态平庸的度过一生。
强者之路,没有捷径可走。一将功成万骨枯,脚下何止是踩着百万人的骸骨往上爬。
——
时间漫步过宿命的轮转,覆盖住纷繁的往事。
夏去秋来,秋落冬至。春雨夏叶,秋凉冬雪……
转眼之间,七年之时,恍如隔日。七年沉淀,疯少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孩童。
黑色的长发盘在脑袋上,掩饰不了他独特的气质。光洁白皙的脸庞,透露着棱角分明的轮廓。灰黑深邃的眼眸,散发出犹如野兽捕猎时的眼神,让人不敢直视。
浓浓的眉毛,被头发覆盖着,增添了几分色彩显得是那么的神秘。高挺的鼻梁,似模子般精心雕刻出来一样,让人感觉不到他的真实存在。
削薄轻抿的嘴唇,左右分布的很对称。修长高大却不粗矿的身材,宛如黑夜中的孤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气势。
在这七年的岁月中,去掉吃饭时间,疯少几乎是每天都在高强度修炼。从早冥思到晚,又从黑夜盘膝至白昼。
除却这些,他还给自己特制定了一项计划,那就是捕捉猎物的同时,及时学习它们的战斗方式和攻击思路,来唯一己用。
没有老师传授知识理论和功法,疯少这也是无奈之举。他认为,有时候敌人就是自己最好的启蒙老师。
疯少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捕猎一头花豹时,差点被对方咬死。
因为花豹的速度很快,攻击力又强,更可怕的是比疯少都善于爬树。
要不是当时,他凭借自己修为的优势可以跳跃,然后顺利逃跑掉了,只怕已活不到现在了。
也是那时候起,疯少才下定决心,取敌人长处,补缺自己的短板。
实践证明,他当时的这些想法是对的。如果光有一身修为而没有任何攻击和自保手段的话,在修行的世界中,是难以生存下去的。
——
夜晚,月光皎洁,星空一片大好。蟋蟀的叫声配合着知了的歌声,给沉睡的大地增添了少许色彩。
凝望着夜空的美,疯少还时不时的喝上一口药酒。
这药酒名曰;百味。能去百病,可解百毒,强健体质,活血正骨。
三年前,疯少去了趟长寿村看望村长。临行前,村长特意给他准备了几坛药酒,让他带回去以备不时之需。
时隔今日,这药酒并未被疯少喝完,一直到现在还留着一坛呢。
一是,疯少并不贪杯,怕酒喝多了误事。他总是在自己捕猎时,如果受了伤,才会喝上几口,以此用来疗伤。
二来,这百味酒的确是不好喝。要是好喝的话,何必剩至今日,或许早就被疯少喝完了。
不一会的功夫,半坛百味酒就这样被疯少喝的已所剩无几,今日的他,倒是想醉上那么一回。
在这里蜗居了七年,疯少早就想着要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了。碍于那时刚学会修行没多久,即便步入滚滚红尘中,也只怕因为自身的修行低下而成为别人的踏脚石。
就在昨日,他成功的突破一元境界进入了两仪境界。虽说现在的修行境界还是低下,但是,他可不想在这样等下去了。
一个十六岁的青年,居然大字会不识几个,要是说出去会有人信吗?指不定会被人看笑话呢。这也是疯少不愿意看到的。
再者说,他心里也是有着自己的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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