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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舰种:夜航、夜轻、无鱼雷重巡、大型巡洋舰、导弹巡洋舰

    航空战部分

    1、usn舰娘早已实装了侦察机系统,ijn的侦察机系统还是美提督约书亚传授给夜神飒的

    2、对于约书亚·约翰逊(实际上夜神飒也会)而言,如果确保制空权,可以进行第二次空袭(所有残余舰载机全部起作用,不与对方残余舰载机进行航空战)

    3、usn水爆不会参与航空战,但会参与防空火力和第二次空袭

    4、usn舰载机中包含部分“夜战可用”的舰载机,如果装备此类舰载机,普通航母、轻母也可在夜间战攻击。此时的攻击力计算为“(火力+夜战舰载机提供的雷装)x1.5+夜战舰载机提供的爆装x2+55”

    5、夜航、夜轻,专指在太平洋战争后期进行了夜间战改装的企业、萨拉托加、独立三舰的改二和作为夜战海航训练舰的游骑兵改二。和装甲空母一样并非单独的舰种,其效果是只要搭载了舰载机,夜战可以无条件攻击,攻击力计算为全额“(火力+雷装)x1.5+爆装x2+55”。此外,装备有对空值≥6、索敌值≥5的雷达的航母也可以无条件攻击,计算公式同上。

    6、夜航和夜轻装备符合条件配装的“夜战可用”舰载机时可以发动ci,包括由两个舰攻队形成的爆发式雷击(2倍攻击力,一次攻击)和一个舰攻队一个舰爆队形成的波浪式攻击(1.5倍攻击力,两次攻击)两种ci,前者优先。

    前者显示为

    舰攻1

    舰攻1

    舰攻2

    后者显示为

    舰攻1

    舰爆1

    舰攻1

    条约后重巡

    1、usn条约后重巡,包括条约期间的最后一级重巡威奇塔级(单舰)、条约后的巴尔的摩级重巡和战后的德梅因级重巡(未实装)。此外,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被欧洲视为战巡但名义上依然是巡洋舰,属于特殊的大型巡洋舰。

    2、条约后重巡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与其她重巡不同,usn条约后重巡没有雷装、不能装备鱼雷,因此也不能参与雷击战,实际上相当于战巡。但美国并没有战巡编制,姑且算作重巡(虽然在大西洋的带路属性同战巡)。

    3、条约后重巡的火力、装甲、耐久均高于重巡,阿拉斯加级甚至与战列舰相仿。天然射程为长,除了不能装备大口径火炮以外,各方面素质更接近战列舰。不过,装备上的差距使其很难在火力上与战列舰相提并论,而没有雷装也使条约后重巡在夜战时的火力无法与条约型重巡新奥尔良级相比

    4、但条约后重巡与航巡一样可以装备水爆,并参与第二轮空袭。在队伍内存在同时装备有水侦、水爆的条约后重巡且没有丧失制空权的情况下,可以高确率防止t不利;而当夺取制空权时,队伍内存在装备有水爆的条约后重巡可以高确率t有利(此处的t有利和t不利是现实情况,而非游戏设定)

    5、水爆当中也存在“夜战可用”的,但除了使携带的舰娘夜间也进行反潜作业外效用不大,绝对不适合在潜艇图使用。夜战可用水爆的一个突出优势,是可以在不影响夜战二连的情况下原地增加ci可能性。

    6、具体方式是:当条约后重巡配置为二连配置(双主炮/一主炮有副炮/无主炮有副炮),且装备有夜战水爆时,条约后重巡将可以与其她ci配置的舰娘一样发动ci(1.4倍攻击力,两次攻击,计算火力和爆装)

    显示为

    主炮1/主炮2/夜战水爆1

    或

    主炮/副炮1/夜战水爆1

    或

    副炮1/副炮2/夜战水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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