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是一只聪明的狗。
如果是欧阳驰跟它说话,通过察言观色,以及他们长久相处积累的默契,它多半能听懂一些。
可它跟沈栩并不熟。
瞅见沈栩对它笑,误以为她叫它过去,站了起来,屁颠屁颠地蹭到沈栩跟前。
上次沈栩摸过它的脑袋,它似乎还记得。
沈栩很喜欢它的亲近,低头垂眸,抬手去抚摸大王的脑袋,给它顺毛。
欧阳驰直盯着沈栩看。
正是这一低眸的温柔,那一天晚上,刹那间撩动了他的心弦。
当时,店门外的光线不太明亮,她背后是热闹的街景,对面街道的店铺楼房亮着各色各样的灯,一个个彩色大字闪着明艳的光,她蹲在地上,就像现在这样,神色温柔地抚摸大王的脑袋,嘴唇微微动,跟它说着它听不懂的话。
他在店里,在落地玻璃墙前驻足片刻,目光在她身上停留,心里仿佛照进了一束光,点亮了他内心深处的一个角落,随即有一种陌生的情愫滋生。
而之后,他回想起这一幕,才发现,原来,喜欢上一个人,只需一瞬间。
“说吧,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沈栩手仍放在大王的脑袋上,大王很享受,狗头搁在沈栩的大腿上,半闭着眼睛享受着沈栩的抚摸,沈栩转过脸去跟欧阳驰说话。
“我瞒你什么事了?”
欧阳驰边问,边伸手敲大王的狗头,大王掀起眼皮看他,只一个眼神碰撞,大王轻声哼了一声,把头从沈栩的腿上挪开,然后趴在地上,用哀怨的眼神瞅着他。
好像是在说:它是一个没人疼的小可怜。
它这可怜兮兮的样子,沈栩看了心软,也不追问欧阳驰了,跟欧阳驰抱怨道,“你干嘛打它?”
打?
欧阳驰觉得自己很无辜。
他就轻轻碰了一下。
欧阳驰又一个眼神杀过去,气势凌人,大王立刻就不装可怜了,转了个身,挪了个位置,用屁股对着欧阳驰和沈栩。
主人对它一点都不温柔。
意识到自己被嫌弃了,大王无精打采地趴着。
“哈哈,它好可爱哦。”
沈栩被大王萌到,两步走上前,轻轻地抚摸它身上的毛发,套近乎道,“大王,我们不理他,来,姐姐抱,姐姐跟你玩。”
说着,沈栩抱着大王的脑袋靠在她的胸前,欧阳驰看了直皱眉,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电视,然后说,“看不看篮球赛?”
“不看。”
沈栩以为欧阳驰是在问她,张口就回了两个字。
跟大王玩,比看球赛有趣多了。
可话音刚落,大王下一秒就挣脱了她的搂抱,头也不回地抛弃了她,
只见它一溜烟地跑到欧阳驰身边,一屁股坐在沙发和茶几之间的过道上,前爪抬起,搭在茶几上,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电视屏幕看。
沈栩:“”
这狗成精了吧?!
竟然喜欢看篮球赛!
这个当下,沈栩十分震惊以及好奇。
大王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
这聪明劲,太惹人稀罕了。
沈栩追过去,想继续跟大王套近乎,然,欧阳驰没让她如愿,长腿一迈,从大王身上跨过去,拉着沈栩从屋里走了出去。
大王耳朵动了动。
它听觉敏锐,知道他们离开了,但仍保持着看电视的姿势,注意力深深地被电视里的篮球赛吸引住了。
两人进了厨房。
沈栩举目四处打量,发现这是一个有着现代化电器却偏古风装潢的厨房。
“这套桌凳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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