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04、清朝的繁琐流程使清末人深感不便,(第1/2页)  蒋介石的一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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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协会的成员,他们遵守着共同的会章:人和人平等,一个人不能干涉另一个人

    商业协会的成员,他们在一些事情上达成了一致:做生意时,互不干涉

    商业协会成立后,上海滩各行各业开始蓬勃发展:人们摆脱了帮派的束缚;人们得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人们可以在任何地方做任何生意;人们做生意时,不必担心受到他人攻击

    商业协会的诸多活动,在清朝看来,是“违反大清律例的行为”。

    商业协会不经松江府允许,就办协会;商业协会的人不经松江府允许,就盖楼房办厂子开五金店

    商业协会的人,他们违反大清律例的活动还有:私自开设银行,私自开设面粉厂,私自办纺纱厂,私自成立轮船公司

    松江府是清朝设立的c主管上海的府衙。

    以事实来说,清朝当时允许人们办厂c允许人们经商。

    “但是,得写申请”一位官员说。

    按清朝规定,人们经商时,需要写申请:需要把申请交给主管自己区域的县令

    县令会把申请交给知府。

    知府再把申请交给巡抚,巡抚再把申请交给北京的总理衙门

    总理衙门有时间会批复这些申请的

    总理衙门通常没有时间。

    总之,“得到官方认可再经商”是件不靠谱的事。

    通常情况下,人们盖楼时,只是简单的和地主达成协议:土地的主人同意了,就可以盖楼了

    人们办厂时也是这样:土地的主人同意了,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办厂了

    人们之间的协议,被商业协会认可,受商业协会保护:签订协议的双方不得违反约定;违约的话,违约人要按照协议赔偿对方的损失

    商业协会有这样一条会章:人和人平等,人无权干涉另一个人

    商业协会的人,他们深信:只要不影响他人,人可以在自己土地上做任何事;人做事不必得到他人批准,人做事不必恳求他人的认可;人和人平等没有人有限制别人的权力

    商业协会的理念和清朝格格不入。

    清朝遵循传统。

    在大清任职的官员,他们遵循着这样的传统:朝廷管官员,官员管百姓;百姓做的事,事无巨细,都要向官员汇报;百姓不向官员汇报就盖楼办厂这种行为违反大清律例

    松江府官员常在人们做生意时,上门“逮捕违反大清律例的人”。

    人们需要请官员吃饭喝酒才能不被官员逮捕

    人们吃饭喝酒时,还要不停的说“我错了我错了,以后不这样搞了”

    人们内心里从不觉得自己错了

    “人和人平等我在自己土地上做我想做的事,我没有影响到别人我做的有什么错!”一位面粉厂工人说,“就因为违反大清律例,就能说明我错了吗?笑话!”

    在松江府官员面前,商业协会和商业协会的人始终抬不起头。

    松江府官员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做生意的人:他们说这些人“违反了大清律例”。

    松江府官员并非不明事理。

    松江府官员知道,他们面前的人,并没做错什么。

    松江府官员也相信平等,松江府官员也本能的认为:人无权干涉另一个人

    松江府官员他们最后还是会去逮捕私自办厂私自盖楼的人

    “他们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得按大清律例办事”一位官员说,“要是这些违反大清律例的行为被巡抚看到了巡抚会罢我的官”

    “人在官场,身不由己”这位官员最后说。

    官员们看似威风八面但是,他们只是被官场摆布的玩偶。

    官员,是无法按自己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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