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衣服。这会儿堵车,开到你家还要四五十分钟。”
林笙里面是一件灰色的棉麻背心,现在露着臂膀。
受宠若惊,徐写意忙摆手: “不用了不用了林哥哥,我还好。”
“听话。”林笙嗓音严肃了些,“到时候感冒了更麻烦。”
徐写意只好接住了,道了谢。
车门应声关上,林笙下车去旁边的枫树下等。
徐写意不敢耽搁,赶紧把身上湿掉的校服T恤剥掉。裹在身上确实很难受,阴冷阴冷的。
林笙的衬衣还有余温,穿在身上干燥而温暖。跟他的人一样,相处起来总是让人觉得很舒服。彬彬有礼,又没有架子。
只是……
徐写意牵着快到她膝盖的衬衣下摆:“林哥哥的衣服,怎么这么大啊~”
她看一眼窗外。
林笙正随背靠着枫树在等,一米八好几的个子,穿着休闲的灰色背心。
他手里夹着根烟,动作慵懒而随意,头发因为淋过雨,有一点凌乱感。
徐写意看着看着,歪了歪头,想起了学校里那些,打完篮球、湿着头发,在僻静角落抽烟的混混男孩子们。
林哥哥这个样子,和他们真的好像。
安静地站在树下,清秀里,有一点桀骜。
“林哥哥!我好了!”
林笙闻声侧头,看见穿着他的衬衣的女孩两只手搭在车窗上,毫无杂质的眼睛明亮如水,专注地看着他一个人。
徐写意没得到反应,又喊了遍:“林哥哥——我换好了。”
吐了口烟,林笙透过烟雾看向那趴在自己车里的女孩儿,勾唇,笑容略微迷离——
“来了。”
小兔子。
又有人说:“高调一回就高调一回呗,难得小飞哥生日不是?”
现在开公司都流行“合伙人”模式。林笙这样的男人,自己能挣钱,家境又不错,手里闲钱不少,经常有想创业的友人找上门来拉他投资。
所以除了本职工作,林笙也随手投了些机构,医疗、轮船、餐饮……行业跨度大,但都是玩儿的性质,自己并不参与管理。
一群人举杯为楚越飞庆祝,嬉嬉闹闹地喝了一圈,聊起来。
“笙哥,我咋记得你和小飞同岁啊?”肖育锋问。
楚越飞搭他肩膀:“记性还可以嘛小蜜蜂。笙哥就比我大一个半月,前段时间刚庆祝过,不过那会儿你还在国外。”
“我就说。”肖育锋感叹,“时间过得真快,我还记得小时候咱们在院儿里的沙池子玩子.弹.壳。这一转眼,咱们都二十七八了。”
陈侠晃了晃杯中酒,他是个爱补刀的冷脸闷骚,“是啊。距离笙哥28岁成家立业的军令状,还有一年。”
他说话时,林笙拨弄玻璃杯的手指稍微顿了下,然后继续。微白的指尖,满是水珠。
楚越飞:“你不提我都差点都忘了这茬。28岁军令状啊。”
他看向林笙,“笙哥,你们家老司令还盯着你呢?”
林笙垂着眸,酒吧暗红色的灯光,将他睫毛在脸上打下两排阴影。
把杯子举到眼前,看着灯光将水珠染上血色,林笙漫不经心的笑容略带一点冷:“你们说呢?”
楚越飞和陈侠几个互相看了眼,这个话题也不敢多聊。一来是对林老爷子的畏惧,二来在这么轻松的夜晚提这类话题,也不太合适。
他们又喝了一会儿酒,漫漫聊了些内容。
楚越飞坐回到林笙旁边他自己的位置,放下杯子,“阿笙,喜欢你的女人那么多,你要不挑一个两个,结了算了。反正她们都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不说对婚姻也没那么挑食么。恋爱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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