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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没有黑色素瘤。当初闵慧在观潮搞这个项目时,见过各种形状的黑色素瘤图片,做过各种放大对比解析,虽然见多不怪,但她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它时,那种头皮一麻的感觉。

    “我只想让你验明一下正身。这是正面,”然后他翻了个身,“这是反面。”

    “OK,你是个正常的男人,”她拍了拍他的脑袋,“快穿衣服,小心着凉。”

    “我看见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为什么?”

    “我喜欢漂亮的女人。”他一边穿衣服一边笑。

    闵慧对自己的相貌是自信的,她从小爱美,生活中唯一的奢侈就是买衣服和化妆品。因为父亲是银匠,她喜欢各种精致的小首饰,不一定非要是真金白银,只要看中了就会千方百计地买下来。在家乡的小镇住着很多苗族的姑娘,闵慧从小看着爸爸用铁锤对着錾子反复敲打,做成各种银饰卖给镇子里要出嫁的女孩子:熔银、锻打、镶嵌、掐花——一整套做下来重达十斤,一个人做下来,往往需要几个月的功夫。小时候的她就坐在爸爸的身边看,有时候也帮着他剪银片上的花样、或在锡模上她敲打,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一切银光闪亮的东西。

    “你的前妻漂亮吗?”

    “漂亮。”

    “也是医生?”

    “舞蹈演员。”

    闵慧看着墙上的油画,忽然明白了什么:“芭蕾舞?”

    “对。”周如稷看着她,“你要介意的话,这些画可以摘下来。”

    “用不着,挺好看的,就挂着吧。”她笑了笑。

    “我本来也是个理工男,娶了她以后,就经常陪她去看歌剧、画展、被她熏陶出一身的文艺范儿。”

    “至少你还能被熏陶出来,我可是不行的。”

    “见过变色龙吗?我就是那种。你不用改变,我会渐渐向你靠拢,给我一两年的时间,我就能变成你的知己。”周如稷坐到她的对面,慢慢地说道。

    公寓楼一共32层,他们住在29层,屋里很安静,窗外星辰伸手可摘,就像住在天上。

    蒂凡尼台灯发出橘黄色的光,幽幽地打在周如稷的脸上,五彩的玻璃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闵慧默默地凝视着他,心想,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套路,都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辛旗有辛旗的神秘,周如稷有周如稷的古怪,为什么自己从来就弄不明白?

    当初遇到程启让,第一眼也觉得是个不错的男人,英俊、沉稳、才华满满、是那一届华清毕业生的传。程序写得跟自己一样快,除了已婚,言情男主该有的品质全都具备。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着的道儿,也许就是心太软、面子薄……

    “我婚姻看似美满,其实非常地不幸。”程启让说。

    一切就这么开始的。

    不知不觉,闵慧陷入了沉思,直到周如稷一个响指将她唤醒。

    “你也许在想,我是不是在这个短暂的婚姻中扮演了什么丑恶的角色?”他擦燃一根火柴,点亮了咖啡桌上一根手臂般粗的蜡烛,“我没有,她也没有。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她人不坏,对我也好。结婚前,追她的男人特别多,她的同学要么嫁给了企业家,要么嫁给了官二代,只有她对金钱没有太高的追求,是个随和率直的女子,我是真心喜欢她,我们在一起,有过很多的欢乐。”

    当然,是她提出离婚的,周如稷的语气充满了不舍。

    “我懂。”闵慧轻轻一笑,“你们没想过要一个孩子吗?”

    “想过。她怕有孩子体型会变,我呢,倒是喜欢孩子,就是太忙,趁年轻想在事业上冲冲刺,就一起约定晚一点再要。唉——”他忽然叹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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