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目前而言,改革的重点是放在了剥离地方主官的民政权力与兵权上面的。其实相比其他方面的改革,使军政分离应该是最简单容易的。
在地方上,楚国虽然设置了州郡县三级行政规划,但是目前只有郡县两级是实职化的,州一级的官署设置还未正式开设。各县政事先汇总于郡中,再由各郡将军政事务上报寿春。
郡县两级的行政设置大致相同。郡中主要设置太守,都尉,郡丞,佐吏若干。县按大小设县令或县长,也有县尉、县丞等属官。都尉和县尉职责在于守备郡县,征伐遣送兵役,郡丞和县丞则辅佐郡守和县令处理民政。太守和县令则统管尉、丞,集郡县军政大权于一身。
汉末以来州刺史和郡太守的权力进一步强化,可以不经报备朝廷而自行征兵筹粮,关东十八路诸侯讨董,也是各州郡可以自由发兵起事的开始。自此开始群雄割据,各方征伐不断,至今终于使得大汉朝廷分崩离析。
虽然说现在因为不断的兼并征战,那些一般实力能力的诸侯豪杰已被时代慢慢淘汰掉。剩下的,不是像袁绍曹操张绣刘备这般的豪雄奸雄英雄式人物,就是像刘表刘璋尚有些自保之本的人物。比起前些年遍地割据势力好得多。
但是张绣十分清楚,眼前向楚国、魏国、晋国这样的局部统一与安定,只是一时的。若是不趁早解决地方容易拥兵自重以及国家权力的重心问题,不用多少年,不论是哪个国家一统天下再建王朝,其国祚只是朝夕间翻覆的问题。
就好比晋朝代魏,便是因为国家权力重心不稳的问题,被司马氏家族窃得了正统。再后来的西晋东晋,南北朝十六国时期,之所以国家分裂,就是因为地方主官将领权力过大的问题。
因此张绣才要未雨绸缪,在楚国在刚开始建立的初期,便是奠定一个稳固长久的统治基础。俗话说破旧立新,此时趁着新朝初立,是最好的改革时期。若是待一切都成定统,再想改革就好比蜉蝣撼树了。
而要解决这一问题,也不是什么难事。张绣首先颁布一道政令,宣布郡县负责守备的都尉和县尉脱离地方体系。县尉和都尉的职责仍是地方守备与兵役征发,但不需听命于各郡县太守县令主官。自此以后各县县尉部须受本郡都尉部管理,而不必完全听命于本县县令或者县长。在服从顺序上优先服从郡都尉。而郡都尉也一样,独立负责地方治安与镇抚,与本郡太守仍是上下级的关系,但听命于本郡所属“镇”字将军部。
比如拿九江郡寿春县为例。寿春县尉的直接上级是九江郡都尉,但平时协同寿春县工作。九江郡都尉与九江郡太守乃同时是上下级和同僚关系,但没有九江郡所属的镇北将军魏续的命令,不得随意调本郡兵出郡。而在战时或其他情况,比如需要剿灭一股比较强大的山贼,由镇北将军部调派集中所辖郡县都尉部兵力进行围剿。
军政分离自然不会是如此简单一个统属关系发生改变就能解决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方面,比如郡兵乡卒的供养问题。之前郡兵乡卒的钱粮支出由各自郡县筹备,地方主官很大程度控制着财权,所以郡县都尉唯有听命于郡守县令。现在肯定不能这样了。
于是随之改变的还有财权的划分。供养地方兵的钱粮自然不能让郡县都尉直接去管,那样和军政分离不分离其实没什么两样。所以这直接涉及到了地方和中央的财权划分问题。毫无疑问的,张绣借此重新划分了国家税收的分配比例。
地方需要上缴国库的钱粮比例大大提高,郡县地方仅仅保留民政等一些基础事项的支出。国家每年的财赋收入大大增加,郡兵乡卒的供养直接由中央划拨。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国家的统管能力,又是一项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的政策。
但是因为若是每一次地方收取了钱粮赋税,先要运往国库,再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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