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4章 送礼(第1/2页)  看戏到三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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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志觉得王允家的安危存亡,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汉末三国将来的局势走向。在经过游志的认真思考之后,游志觉得能把宝刀给安全的送到王允那,那只有自己被调任到豫州去做个官了啊!因为此时王允正好是这豫州的刺史大人。而这游志如要在豫州做官,那必定是要去刺史府拜见长官王允的。

    大家肯定会问,游志不是打算要去西域吗?而且他还答应过了任红昌姑娘要送她回到凉州临兆老家安葬她父亲的骨灰。如果现在游志改变主意去豫州做官的话,那岂不是就食言了啊!而且这游志自己本身也是身中奇毒。虽然得了水镜先生一葫芦救命的还魂丹,但是这也只能保他一年安康而已。若是这时间给耽搁久了,怕是游志自己也会毒发气尽而亡的啊!

    游志自己也是知道这些情况的严重性!但是眼见着王家将要受难,这游志也是于心不忍的。因此,游志想了一个一石二鸟的办法。(这现代人,不是有很多身兼数职的人吗?就是那刘备三顾茅庐之时,也是对着诸葛亮家的仆人童子说过:汉左将军宜城侯领豫州牧兼皇叔拜会等等身兼数职的话)。

    所以,这游志为何不可以身兼数职呢?在游志的计划中,他打算也买两个官来当当。一个是这豫州的官吏,这样就可以趁机去拜访王允顺便送回七星刀了。另一个就是这凉州的官了,这样就可以护送任红昌回到凉州临兆老家,顺便自己就有机会去西域天山和昆仑山寻求雪莲和镇魂玉石救命了。

    一切思定之后,游志赶紧去最近的南市(也叫四通市)买两只羊羔和一只野稚(野鸡)。打算一只下午送到张让家,另一只送给袁隗家,而野稚则送给袁绍家(因为要感谢袁绍引荐给他叔父)。

    为啥要送这些东西给他们呢?

    在这里就得知道,古代人之间送礼的一般规矩了。

    《周礼·春官》中记载:“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若为妇人,则执栗枣之类。”意思大概是:国君之间互送皮帛,上卿送羊羔,大夫百官送大雁,士人送野鸡,普通人送鸭子,手工业者送鸡,女人送栗枣等。

    为啥是这些东西?

    国君送皮帛属于是贵重物品(或者是送玉)。而官员送羔羊,羔取其“执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类死义知礼者也”(《公羊传》)。羔羊在古代也代表节操高尚,也是品德优良的象征。

    士大夫送大雁,其实大雁和羔羊含义都是一样的。取其“群而不失之类。”——《周礼.春官》而且婚礼也是送大雁的。羔和雁是古代人订婚的专用礼物。《仪礼.士昏礼》中说:“纳吉用雁,如纳采礼。”“纳采纳吉,请期皆用雁。”“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

    士人送野稚(鸡)也是有其深意的。因为野雉鸡不吃诱饵,不怕威慑,野鸡有宁死不屈的高尚节操。送雉鸡,表达内心的敬意和忠信,也是互相砥砺的意思,因为野鸡“交接有时,至于别后则雄雌不杂”。所以说送野鸡,无论是给自己未来的上司或者是同事,都有一定意义。马融《史记集解》中说:“一死雉,士所执也。”也就是说士当有和野鸡一样有不惧死的节操。

    那么普通人送鸭子和手工业者送鸡其实也是有深意的。因为鸭子不会飞(表示靠得住)。而鸡有五德(在《韩诗外传》曰:“鸡有五德:首戴冠,文也;足搏距,武也;敌敢斗,勇也;见食相呼,仁也;守夜不失,信也。”因此来表达手工业者的诚信和品德。)

    而女人送栗枣,取“恂栗”之意。恂栗者,恭敬和诚惶诚恐的意思,表示谨遵妇道的意思。

    所以说,这古代中华礼仪之邦,这送礼物也是有讲究的。这些道理,也是游志来这汉末才开始慢慢耳濡目染学到的。不过游志还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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