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六章三日之约(第2/3页)  我到大秦当皇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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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许多想试图上前搭讪或者套近乎的登徒子,浪荡子知难而退。

    他们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点的!不然出来怎么混

    这女子一看就知是江湖人士也,只不过他们还真没见过左带刀右佩剑的主,

    江湖上不是都说练刀不练剑,练剑不带刀,刀剑之别,就如天地之隔,怎么能够同时修习!?真是奇了怪哉!

    再说,哪家的千金大小姐会单独出门,带上刀啊剑啊之类的物件,大口饮酒,小口进食,豪迈不说,更胜一些萎靡不振的男子!还颇有大家风范,江湖气概的!

    真是让人费解!

    但越是娇艳欲滴,越是颜色鲜艳的花朵,就越不容易采摘,要么就是这花有奇毒,闻着就死,要么就是这花带刺,十分扎手,这是大自然里的法则,而用于人类身上也同样适用!

    在这咸阳城里,这是作为大秦纨绔子弟本该就有的觉悟:那就是得有点眼力劲!

    就算是初出茅庐的纨绔子弟,也会在常年作恶多端的街道乡里琢磨出来,这早已经被他们奉其为纨绔子弟生存第一法则!

    要是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还混什么纨绔子弟?趁早拿个破碗往街上一放,拿块破布往街上一躺不就得了!

    而要说到这咸阳城内最大的纨绔子弟,那就当属公子服输殿下了,他可是这咸阳纨绔子弟中的头号帮主,况且自他从什么上郡回来养病后,真的是变本加厉,更加为所欲为,为所欲为啊!

    就算是当年的他也没这么嚣张啊!自他历练回来之后,再去了一趟不知道何处的地方,听说是找不到当地的那个人备受打击,气得不行还是怎么?反正就是性情大变!

    他横行霸道的这些年,大秦皇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毫不过问。

    但是这纨绔头子说的那些话,他们却深以为然。

    他说:“作为这咸阳天子脚下的纨绔子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但我们混纨绔子弟这一行,其实并没有老百姓想象中那么简单与容易,

    好歹也得讲究点规矩门路和各种套路,不然怎么也得对的起肩膀上的这颗脑袋,这脑袋不是用来装水的,器皿才是!”

    所以这些纨绔子弟,都学得贼尖,贼贱,还贼滑溜的,一般做事跟风都要先观察上一会,拿准了才会下手,完全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那种,

    尤其是咸阳城里走出去的纨绔子弟,对于周边的当地富豪及官宦子弟那是根本就瞧不上眼,总会尤为自豪的夸自己有钱有家世,关键是还贼他娘的有头脑!

    每次出去遇到些憨米日眼的纨绔子弟,他们都会问一句:“你晃一下脑袋,你看看能不能听到水的声音?”有些人还真的照做,一脸懵逼的回答:“没有啊!”

    他们自然笑得满地打滚!

    既然大皇子殿下已经回城这么长时间了,如今美人出现在这里,服输殿下自然会闻香而来。

    这些纨绔子弟可不敢擅自行动,毕竟在这一亩三分地还有个天下最大的纨绔!

    话说这些人别的本事没有,对于揣测大皇子的性情倒是拿捏到位,这不,三日后的下午,大皇子服输果然闻着香味来到了秦月酒楼,

    大皇子一出现,这些个什么浪荡子,登徒子,老爷富豪全都识趣的灰不溜秋的赶紧远离此地,

    乖乖,这可是未来的皇帝如今的太子殿下,敢与未来君王抢菇凉抢花魁!不论是抢什么,你都抢不过!

    凡是与其抢过的人,都已经见过血,基本残废了!这如今的太子殿下就是这么霸道横行,纨绔到底!

    想当初不是有人不服吗?硬是要来试一下服输殿下的火力猛不猛!

    隔壁灞桥县的赵公子家世够深厚了吧,爷爷曾经是大秦三朝元老,父亲也是身居要职任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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