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六章、讲规矩的菲克尼(第1/3页)  神圣罗马帝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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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阳如血,落日的余晖挥洒在大地上,映照着满地残骸,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与硝烟。

    不时还有暗棕鵟从天而降,从地上抢走一块肉。气氛格外的诡异,仿若置身于地狱之中。

    忙碌着打扫战场的士兵,无心理会这么多。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大家都有些身心疲惫,只是想快点儿收敛战友的尸骸,送他们回归上帝的怀抱。

    至于敌人的尸骸,就不用他们费心了,直接交给征招的祖鲁人处理,随便挖个坑埋了就是。

    没有办法,战场上总有各种意外,比如说:遭遇意外晕倒了,或许是中弹受伤昏迷,这种情况要是交给不靠谱的祖鲁人处理,他们能够全部给活埋了。

    要是敌人那无所谓,埋了也就埋了,要是自己的战友被这么处理,那就悲剧了。

    所以打扫战场上的时候,都是“布尔共和国”士兵带着祖鲁人劳工进行,前者负责检察指挥,后者负责抬单架。

    不远处一名“布尔人”军官带着几名士兵走了过来,这是一名年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身材修长略有些偏瘦,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加上那一对眼睛,显得格外苍劲有力。

    来人正是巡视战场的菲克尼子爵,做戏就要做全套,参加战斗的人都换上了布尔共和国军装。

    这批军装是临时赶制出来的,由于时间太紧,不少军装都是普通衣服染了一下色,就凑合着用了。

    不要小看这点儿改变,到了战场上亮眼的军装就是活靶子,布尔共和国的黄绿色军装虽然不怎么好看,可是胜在实用。

    随便往地上一爬,远远望去和当地的颜色差不多,更加容易隐蔽。

    相比之下,对面的英军就非常骚包了,红色的军装制式美观是美观了。可惜和当地环境格格不入,就是一个个活靶子。

    对常年混在非洲大陆的菲克尼子爵来说,美观那是什么,能够吃么?

    作为一名实用主义者,菲克尼子爵从来都不在意军装是否美观。

    即便是生活中,除了参加宴会,或者是某些活动他才会穿礼服,其余时间他都是一身军装,并且还是非洲适合丛林的迷彩服。

    这是多年非洲生活总结下来的经验,衣服和自然环境越接近,就越容易活下来。

    实际上这个时期奥地利的军装也是多样式,不同地区的驻军军装颜色都不一样。比如说:利比亚、西奈半岛的军队就是土黄色军服,而刚果地区的驻军则是多种颜色的迷彩服。

    在南非地区作战,布尔共和国的黄绿色军装就比较合适。丑是丑了一点儿,可是胜在实用,自然没有必要标新立异。

    英国人军装太耀眼的弱点,也被菲克尼子爵给利用上了,多次在丛林中打他们的伏击。

    几次交战过后,英国人现在都学会了逢林莫入,主动收缩了战线只是在正面战场上和他们交战。

    菲克尼子爵清楚这只是一个开始,要不了多久,恐怕英国人连交战都不会出来了。

    这是战场上交战双方交换比决定的,正面战场上通常都是七比一、八比一,丛林之中十几比一都是常有的事情。

    这么打下去,要不了多久英国人的优势兵力就不复存在了。德尔福总督已经很努力了,英军士兵也非常拼命。

    可惜土著军队的战斗力就只有这么点儿,除了送人头外,他们在战场上就是打酱油的。

    如果不是英军士兵在,连这个交换比都打不出来。不是说这些士兵不勇敢,实际上他们比大部分英军士兵都要勇敢。

    然而现在不是冷兵器时代了,勇敢不等于战斗力强。军纪涣散、把命令当耳旁风,时常对着空气就放抢,根本就不看有没有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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