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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大舅眼里的青苗法——金瓶梅里的经济学

    关于王安石的青苗法,《金瓶梅》借吴大舅(西门庆妻哥)之口,作了一段描叙。

    重和元年(1118年)正月初三,吴大舅在西门庆的帮助下新任指挥兼管屯之事,上任后回家,来见西门庆,感谢他的帮忙。西门庆摆了酒席,两人边吃边聊。西门庆问吴大舅,屯所多少屯田,情况怎么样,工作开展有困难吗?吴大舅道:“这是太祖的做法,屯田是为了养兵。以前只要纳秋粮,后按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又增加了夏税。而今这济州管内,除了抛荒、苇场、港隘,通共27000顷屯地。缴纳秋税夏税,近500两银子。”西门庆关心问:“缴纳税收后,还有结余吗?”吴大舅道:“乡民顽滑,若十分征紧了,等秤斛斗重,恐怕激起民愤。”又说,“不瞒姐夫,如果管理的好,每年也有百十两银子外快可赚。到年底,还有农户送些鸡鹅豚酒呢。”

    在吴大舅的眼里,青苗法增加了百姓负担,引起了百姓的不满,如果在征收粮食环节上稍做手脚便会激起民愤。同时可以看出作者对王安石变法的否定。从历史文献看,王安石变法是一次中国历史上,较有影响的经济改革,却以失败告终。

    纵观中国封建王朝的经济形态,由先秦到汉初的“贵族经济”,演进到东汉至魏晋南北朝的“世族经济”,再到隋唐之后的“士商合流”,直至宋代终于定型为“士绅经济”。这就是一千年左右官商经济演进历程,即使王安石变法,也没有摆脱官商经济的掣肘。

    宋朝是经济比较开放的朝代,它取消了对集市贸易的种种限制和对商人的歧视;它的工商税最低,且清晰;它最早出现股份制;最早出现职业经理人;最早出现期货贸易;最早出现纸币等等较为先进的经济现象。可是北宋到了中后期,养兵百万,军费开支庞大。土地兼并严重,民不聊生。衙门机构庞大,冗员众多,财政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1068年,年轻的宋神宗(时20岁)上台后,他要成为有作为的君主,要像秦孝公、汉武帝那样,励精图治,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状况,洗刷国耻,光复边疆。变法便成为一种大胆尝试。

    这是一次空前的壮举,是对旧体制的挑战,是对老祖宗规矩的否定,是各阶层利益的重新调整。自然朝廷内部出现分歧和不同的观点。各阶层利益的碰撞也是必然的。宋神宗上台的第二年(1069年),朝廷内部开展了一次大辩论,这便是著名的“廷和殿廷辩”。这是一次“铁盐论”继续。辩论两派代表人是王安石和司马光。辩论的主题是:工商经济这么发达,可是国家为什么积贫积弱?

    王安石认为,中央要把经济权力收起来,进行高度集权的国家主义改革。

    司马光认为,只要中央财政节俭一点,以农为本,藏富于民,天下就会太平。

    王安石要解决的是当前的财政困境。

    司马光思考的是国家长治久安。

    辩论的实质:是放任自由,还是管紧管死。

    宋神宗启用了王安石。

    王安石先后颁布十余条法令,分别是青苗法、市易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等。本文就涉及经济的几条法令加以介绍。

    青苗法,每年夏秋两收前,农户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食,以补助耕作。每笔贷款的利息是20%,一年可贷两次。本意是国家拿出一定的钱财在地方上放债,以免穷人受富人高利贷的剥削。可是执行起来,就完全变味了。各级官员把陈旧的霉粮放给农户,放的时候斤两不足,收的时候故意压秤再加上如此高的利息,农民苦不堪言。如果发生灾害,地方衙门为了收回本息,到处抓人,农民只好卖地卖儿女,流离失所。

    市易法,对城市商品零售实行国家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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