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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而言之,埃德蒙刑侦总督察正在组织人员追捕的汽车,根本是不存在的,凶手来自庄园内部而不是外部,他们被凶手的一个小把戏给耍了,完全查错了方向。”

    说到这里,乔治正好走到这一侧,还有意无意的看了艾德蒙一眼,他前世今生最讨厌的人,就是这种既不专业也不敬业的官僚型警察,他才不会给对方留面子,落井下石再踩上两脚才是他心中所愿,角落里的艾德蒙满脸通红,他的大b一ss尼克·马诺思局长倒是面色如常,但心里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

    乔治说完之后,踱步转身换了一个方向,面对着史蒂文斯医生坐的这一侧继续说道:

    “同时,我们还能得出一个有趣的结论,凶手不是从花园这边的窗户进入室内的,恰恰相反,凶手就在当天出现在别墅的那些人之中,凶手是从书房的门进入书房杀人,然后才到花园伪造的这一切。

    因此,巴兹先生和里奇律师的嫌疑基本排除了,巴兹先生没有机会从别墅内进入书房,里奇律师离开书房后,还有人进入房间,史蒂文斯医生是在他之后与格雷格先生告别的。

    里奇律师和巴兹先生想要进书房杀人,都要从花园的窗户进入,那就不会再去特意伪造一个,指向凶手从窗户进入的证据,也不会特意去锁上书房的门。

    最后,我们还能根据凶手的这些行动,推算出一个大概时间,凶手进书房杀掉格雷格先生,打开保险柜拿走里面的东西,翻过窗户到花园作伪证,然后藏起偷到的赃物,还有作案时手上带着的,已经粘上血的手套等衣物,最后再逃离现场,这个时间加起来,怎么也不会少于5分钟。

    在以上推测的基础上,接下来的时间我们继续说下一条证据,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法医们经常说一句谚语,叫做死人会说话,这是非常正确和有道理的一句话。

    通过检验尸体,我们经常都能找到很多重要的证据。比如,通过尸体温度和角膜浑浊程度,我们能知道死亡的具体时间,通过尸体上面的尸斑,我们能知道死者是否被移动过,能够判断出发现尸体的地方,是杀人的犯罪现场,还是仅仅是弃尸的地点,通过死者手指的伤痕和指甲内的残留物,我们能知道双方是否搏斗过,凶手是否因此受伤等等。

    对本案来说,根据法医皮德森的报告和各种证据进行推断,杀人的时间已经锁定,就在晚上21:30—22:30分的1个小时内,杀人地点当然是书房,格雷格先生死后没有被移动过,也没有被下毒或服用其它药物,他是被人从椅子后面勒住脖子,然后用刀迅速刺死,身体表面无其它搏斗伤。

    没有其它搏斗伤痕,证明双方没有发生激烈争斗,格雷格先生被人从后面突袭,他的死亡是很短暂的事情,对大多数案件来说,这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因为在尸体上,取不到凶手留下的各种痕迹。

    但对本案来说,却是个极大的好消息,死者确实又在说话了,这次正在说话的,不仅仅是他死亡后留下的尸体,还包括格雷格先生这个人,他的人生阅历,他的职业习惯,他的性格特征。

    我们可以在自己的内心中,设想一下当时书房里的场景,还原当晚的一切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书房里面开着吊灯和桌子上的台灯,唱片机里放着交响乐,格雷格先生仰坐在椅子上,闭目欣赏着音乐,这时,凶手突然推开门闯进来,拿着一把牛角尖刀,然后在身后挟持了他。

    接下来发生什么,哦,对了,是保险柜,正常的逻辑是,凶手用刀逼问保险柜的密码,格雷格先生为了自保,只好将密码告诉了他。

    然后他离开格雷格先生身边,去墙角开保险柜,哦,这样肯定不行,在格雷格先生的抽屉里,就有一把上膛的手枪,如果这样做,是谁最后倒下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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