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大姨妈总是走得特别慢。
哪怕只多一天,也让人为伊消得人憔悴,夜夜苦思不能寐。
这事对刚食髓知味,深知个中美妙的血气方刚男人而言,更是莫大的折磨。
但沈崇毕竟是沈崇,是个曾经连真人妹子都能无视的神人。
当他在夜里发现自己的手竟不受控制的摸到孩子妈身上,影响两人睡眠时,他果断切换到钢男状态,纹丝不动,稳如泰山。
林知书起初没睡着,小腹处的确有些难受,她也想迎合沈崇,但有心杀贼无力天。
当她发现沈崇连男人最难克制的冲动都能刹住车之后,心里是又好气,又暖。
她觉得这婚真是结得太值当了。
毒鸡汤都是骗人的,谁说男人一结婚就变坏?
简直扯淡!
林知书感受着背后拥抱着的暖意,心想,我以为嫁的是个气死人不偿命的钢铁直男,哪想到其实是个超级大暖男呢?
知道他记忆力好,也知道他做事重细节,但在夫妻感情上也这么重细节,可真是意外之喜。
等等,好像沈崇婚前婚后的变化是很大,毒鸡汤好像又对了一半?
他是变了,只是方向反的,都是在往好的方向转变。
“我很开心。”
黑暗中,她慵慵懒懒的说着,又把手伸到背后,将沈哥的手掌扯过来,放在自己胸口。
“我求求你不要折磨我了,有点自知之明啊,你可是有大姨妈的人!”
沈崇嗖的把手收去,怕得要死。
林知书噗嗤直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欲望这么强?”
“呸呸呸,我可不是单纯的下半身动物。以前咱们名不正言不顺,我为人正派,行得正走得直,肯定不乱来。现在今时不同晚日,能阻止我的没有法律,只有大姨妈!”
“还有我怀孕,对不对?你是想要二胎吧?我刚其实想过了,这倒不是不可以,但这样的话,你可至少得有九个月咳咳,不能那什么。”
沈崇面色发苦,自己只满脑子想着丈母娘的话,还有孩子妈的命,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
倒不能怪他,而是事有轻重缓急,比起性命来,区区九个月只能看不能吃又算得了什么?
这点轻重他不用想也能拎得清。
“没事,小问题,每个成功人士都是偏执狂,我特别狂。”
“不然我们人工授精找代孕吧?哪怕是最好的人选,开支应该也不会超过千万。”
“不了,自家的娃还是自己生比较好。”
沈崇可不想让孩子妈偷这个懒,他实在不确定代孕能不能达到丈母娘所说的痣变淡的效果。
除非是孩子妈自己不想十月怀胎,不然他不可能为了一己私欲去做这种要求。
“那今晚我们怎么办,你还能睡着吗?不然,我用手”
“你等等,我有点子了,我去穿点东西。”
十分钟后,将超振波体能震荡训练铠穿在身上的沈哥又杀床上。
林知书目瞪口呆,被他这“比利王”般的造型吓哭了,哭笑不得道:“你怎么还有这种恶趣味!”
沈崇摇头,“瞎想什么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耐力强,我怕你手累断在我的铁枪下。你看我如果用手捏着你的手”
五分钟后,林知书惊呼不已,“你手怎么抖得这么快!”
“哈哈,你就不懂了吧。这是我朋友高科技公司刚开发成功不久的黑科技,超振波生物电手摇机!厉害吧!无副作用,超强震动,永不停歇,顺便还有健身的效果,不过还在试验阶段,暂时只能我用。”
林知书吞吞口水,“我我也想试试。”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