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八一四章 六幅特别的画(二)(第1/2页)  鉴宝秘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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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桓公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多个儿子,由于没有处理好承继关系,齐桓公死后,兄弟间互不服气,为王位争得不可开交,以致于齐桓公的尸体一直没有人问事,结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

    后姜潘得位,史称齐昭公。

    齐懿公的王位是从齐昭公儿子的手里夺来的,他将齐昭公的儿子杀死了。

    齐懿公生性残暴,荒淫无度,还霸占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无德之君。

    后来邴歜的儿子丙戎为报父遭辱尸之仇,乘齐懿公出游时合谋杀了他,掘墓者最终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第四幅画是赤眉军“玷污雉尸”。

    盗墓也叫掘冢,在汉代属“奸事”之一,是一种违反人伦的不道德行为。

    事实上,后来真的出现了盗墓“奸事”:掘墓盗陵者在掠窃珠宝外,还要其中最让人不齿的当属刘邦的老婆吕雉遭赤眉军辱尸体一事。

    《后汉书·刘宣子传》记载,赤眉军进入关中,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又把西汉帝王陵寑作为发泄的对象。

    赤眉军顶风冒雪赶到今天的陕州附近,“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

    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玷污。”

    吕雉是61岁时病死的,赤眉军掘陵时距离吕雉下葬的公元前180年已有200多年。

    称奇的是,吕雉仍如活着时一样,因为对西汉王朝憎恨才起义的农民兄弟动起了歪念,色胆包天,淫而后快。

    从现代医学上看,行为是一种变态,受害的多是女性,系恋尸癖使然。

    现在仍不时有一类的新闻出现,如殡仪馆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玷污女尸,杀人犯行凶后对女尸兽性大发。

    但吕雉的尸体在二百年后被污辱,似乎不属“癖”这种病态行为,非病态心理使然,也许是盗墓者的征服欲诱导了这种行为。

    据说,当年慈禧的棺椁被孙殿英手下盗掘开后,见她栩栩如生,有兵士也欲*因尸体快速风化变形而作罢。

    第五幅是迷信药用:兵士分食“人肉干”。

    中国人对尸体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对长久不腐烂的尸体持一份好奇和崇尚,在民间甚至有用尸骨做“药引”的传闻。

    在“辱尸”事件中,最荒唐的应该是分食尸体的记录。

    在中国历史上,“食人肉”的现象不是没有过,也不是一起两起。

    据说,隋末的诸葛昂、高瓒两个人就嗜食人肉。

    诸葛昂请高瓒,逮来双胞胎小孩杀掉,做成“双子宴”,一起享用;诸葛昂回请时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给高瓒吃。

    在民间,为了度饥荒,还有互相交换小孩食用的记录。

    但把墓中盗出的尸体分而食之的则十分罕见,如奸污吕雉的尸体一样不可思议。

    宋人刘敬叔撰写的《异苑》一书中有一个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知道,在被盗掘开的墓中发现了一具很完整的未腐尸体,时人迷信这“人肉干”的药用价值,于是把尸体切成多块,分掉抢吃了。

    这倒与鲁迅在其作品《药》中所写的“人血馒头”能治肺结核病一事,有几分相似。

    第六幅画镇本邪念:恶僧制“颅骨饮器”。

    “辱尸”,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尸体拖出棺椁,置于荒郊,放在日下暴晒,名叫“戮尸暴骸”之刑。

    这种“辱尸”方式与民间常说的“不得好死”是一个思维,让墓主在死后也没有好下场,遭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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