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晃来晃去的,却下不了要干掉云烨的决心。轻拍手掌,立刻有侍女涌进来,转瞬间就把散乱的阁楼收拾的干干净净,又进来一些戴着锥帽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云烨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瓜,咬一口,舒爽至极。
“看云侯毫不担心自己的处境,难道说云侯智珠在握不成?你身后的五百大唐骑兵,已经按照军令返回朔方,不知你还有何凭执,在我的老巢里谈笑风生。”话一说完又开始咳嗽起来,肺里的火山灰看来把他折磨的够呛。
看的恶心,云烨扯过纱幔,免得口水飞过来。
“夜陀,想不想喝酒?你这里的葡萄酒不错,比长安城里的好了许多。”喝完金杯中的美酒,云烨把杯子揣怀里,用酒壶对着嘴喝。
云烨越是无礼,夜陀反而越发的平和,他仿佛没有看见云烨对他的羞辱,语气也越发的轻柔。
”我目前这副鬼样子,还能喝酒吗?云侯既然喜欢,就不妨多喝些。”
“作为宴客的主人,你连酒都不喝,这让我怎么好意思,你把那些可笑的环子去了,我给你一粒药,你再找一只萝卜,榨成汁,喝下去你就能喝酒了,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如果你还想痛快一些,在你的喉管上开一个小洞,插一条管子我们就可以尽情喝酒,你看如何?”云烨给了解决办法。
许敬宗眼睛瞪得像铜铃,屛住气,嘴里还叼着一块羊肉,看着云烨,像见了鬼。
夜陀却发出嘶哑的笑声,手在身边一抽,他就站到了地上,早有侍女一一去除他背上的银环。
披着一件大氅子的夜陀赤着脚站在木地板上,身高足有两米,古铜色的肌肤似乎抹了油一般的闪闪发亮,多日的病痛并没有把这样的一条汉子压垮,反而眉宇间有了一股豪迈的气质。
云烨在心里暗叹,他的肺部无疑已经被火山灰烫伤,呼吸困难,才想到用苦行僧减缓呼吸的法子来自我恢复,时间久了,说不定会被他自己治好,这种法子虽然痛苦,看起来变态,却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办法。
从自家车队死了六个人之后,云烨就没打算让凶手再活在这个世上,血债血偿,天经地义,尤其是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奴隶死的如此的悲惨和无奈,胸中就有一股火焰在燃烧,这股火焰几乎让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凶手不死,怒火难平。
杀一个人太简单了,尤其是对一个名医来说,孙思邈说过,哪怕是杀父仇人,他也不会用医术杀人,他不会,云烨会,面对这样的杀人狂魔,他不介意动用自己的所有本事,于无声无息中杀人。云烨试验过,一粒李淳风制作的金丹,可以毒死一只鸡,他把一瓶子自己炼制的所谓“化骨丹”送给了云烨,被袁天罡教训了一顿,丹药也被没收,他又重新加大了药量,据说吃了可以立刻飞升。
云烨非常相信,因为李淳风在孙思邈的药房里制作新的化骨丹时,特意加了雄黄,还加了三倍。雄黄这东西,加热之后就成了砒霜。据孙思邈说,这东西他见了就想飞升,还用吃?一个正常人,连服一个月如果死不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能是神仙。
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烨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灼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
“哪有那么快,只是你肺里的火气暂时被萝卜汁压住了而已,给你的药想起作用需要一天的时间,那时你才会感到舒适。”
夜陀哈哈大笑,双手一拍,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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