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三零章 暗算(第2/3页)  国色生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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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缝之间,孙静一直感觉肩头一阵剧痛,刺客已经抬起脚,将孙静一踢飞出去,孙静一就像皮球一般被踢飞,落在地上,只觉得眼前一黑,五脏六腑在这一刻竟似乎都被撕裂。

    楚欢没有错过这一次机会,刺客的武功高过他,他必须抓住每一出现的机会,刺客回剑,楚欢已经由后退瞬间变成前欺,厉喝声中,手中的大刀狠狠劈过去。

    只是楚欢却还是低估了此人的本事,虽然有孙静一的耽搁,但是此人后发先至,楚欢的大刀砍来,这人的长剑再一次刺出,点在了楚欢的刀刃之上。

    剑锋顺着刀刃下滑,又快又急,楚欢惊讶之间,那剑锋竟在瞬间滑到刀柄处,剑锋直取楚欢的手脉,楚欢知道如果再不撒手,此人的剑锋必定要伤到手脉,无奈之下,撒手后撤,手中的大刀终究还是被对方逼着脱手。

    楚欢此前见识过罗多那样的拳脚高手,只以为那样的高手当世已经是凤毛麟角,但是今夜却又陡然出现了一个剑术超群的高手。

    剑与刀不同。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贫民百姓,真要练刀的,多少还是有个三招两式,而用剑的在大秦帝国并不多见。

    剑是一种象征。

    尊贵的象征!

    相比起刀的价值,一把好剑的价值是刀的几十倍,莫说普通人买不起,便是买得起的,却也未必真的能够用剑。

    大秦帝国立国之后,便颁布了“刀狩令”,严谨民间私藏刀剑,所以普通百姓莫说佩剑,便是佩刀也很罕见。

    倒是达官贵人喜欢佩剑在身,但也只是为了显示尊贵,装点门面,将宝剑作为装饰品而已,真正练剑的很少见,能有一手出神入化剑术的,更是罕见无比。

    刀法讲求犀利,其招式更是多般变化,而剑术则不同,剑法比之刀法难练的多,也讲究得多,剑法既要展现其威力,但是在使剑之时,却又务必要做到优雅飘逸。

    “昔有佳人公孙氏,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耀如羿射九日落,娇如群帝骚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在楚欢那个时空,曾有佳人公孙大娘,其人便将剑术的优雅演绎到了极致,她善舞长剑,剑术如舞,惊动天下。

    虽然时空不同,但是这个时空依然是如此尊崇剑,对剑术的要求极其严格,虽然刀与剑历来被人们评论孰高孰低,但是就其象征而言,剑无疑远远要高出刀。

    楚欢习练武功,虽然最擅长的是刀术,但是对于各般兵器却也是能够略知一二,也能够施展一二,但是唯独剑术却没有碰过,虽是如此,他却听过剑术的渊源。

    他心里隐隐清楚,眼前这个使剑的刺客,绝非普通人,其身份也绝非普通百姓或者江洋大盗,能够拥有如此剑术的人,通常都有着极尊贵的身份,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屈于做魑魅魍魉般的刺客。

    这人究竟是谁?为何要藏身如此?

    刺客的剑术固然无法达到公孙大娘的飘逸之境,但是却灵动非常,他每一剑攻出,速度快极,动作优雅,攻击性却十足,只是几招之间,便已经将楚欢逼于下风。

    楚欢大刀被刺客逼得脱手,刺客依然是挺身而来,楚欢就地一滚,陡然一扬手,一物从他手中飞出,直袭向刺客,口中叫道:“看我暗器!”

    那物在空中划出一条线,刺客身形倒是微顿,长剑剑锋点出,尚未碰到“暗器”,剑气已出,“哗啦”一声,“暗器”破裂,却是楚欢滚地之时捡起的一块石头,剑气已经将石头震碎。

    也幸好有这样一顿,楚欢已经退到了马厩之中,正在那一堆草堆边上,马厩一根木柱上,挂着一根铁叉,那铁叉显然是从前马夫用来堆积草料之用,楚欢探手已经取过马叉,握在手中,紧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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