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86章 说出我的名字(十一)(第2/4页)  惊悚乐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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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以接近两百公里的时速,沿着先锋大桥下一条无人的小路朝下坡直冲,于三秒后十分脆生的撞烂了河边的护栏,坠入了冰冷的哥谭河。

    这块大铁疙瘩落水时激起的水花还未消散,被弹飞到空中的韦恩又弯腰去摁了座椅底部一个“安全开关”。

    这个开关被装在座椅底部的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用来引爆整辆车的,所以在设计上肯定要确保只有当驾驶座的弹射功能被激活后它才能被按到。

    轰

    自爆装置启动之时,一道闪烁的火光带出一声闷响……于水下炸裂。

    而摁完开关、从座椅上脱离的韦恩,则在近十米的半空做了几个体操动作,随后稳稳落地。

    和他计划中一样,在这样一个夜晚、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整件事完全没有目击证人。

    当然了,就算有也无所谓……没有人会把他认出来的;虽然在封不觉看来韦恩的伪装形同虚设,但对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这就够了。

    如果你足够了解美国警方那套“从目击者口中询问嫌疑人特征”的流程,那你自能悟出一套最有效的伪装方式。

    夸张的假发、假胡子、修饰脸部轮廓的化妆术等等,这些影视作品中常见的手法其实并没有那么实用,有时还反而会让警方察觉到“此人故意伪装过”。

    事实上,关于最佳伪装方法的几个要点,觉哥此前数落韦恩时,几乎都给一一说出来了

    其一,肤色,靠粉底就能搞定。

    其二,衣着,不解释。

    其三,发型,同上。

    其四,一个单一的、显著的特征;比如一道狭长的刀疤、一个显眼的纹身、一块烂疮……诸如此类可以转移别人视线的东西,且最好是贴在脸上。

    只要做到了以上四点,即便是被人看到了,也能很轻易地误导警方的调查。

    举例来说……假设现在正好有个路人在附近,并借着路灯的光线远远看到了韦恩,他也不可能将其认出来;在接受警方询问时,他只会顺着警方的问题引导,说出“那是个肤色偏棕的拉丁裔男人、身高大约六英尺、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这种描述。就这……也已经算是说得靠谱的了,但这种证词会把调查的方向引到布鲁斯·韦恩这个脸上没疤的白人亿万富翁的身上吗?那根本是南辕北辙。

    “电脑,检测身体状况。”站定后的韦恩,立刻抬起了自己的左手,摁着自己手表的屏幕言道。

    【正在检测中】

    【呼吸系统正常。】

    【脉搏、血压略高于平均值,正在下降中。】

    【无显著外伤。】

    【肌肉及膝关节轻度受损。】

    【正在连接腰带端注射装置】

    【补充剂已注射,预计十秒内中和体内乳酸效应、并修补损伤。】

    这段不带感情色彩的电脑语音通过韦恩耳蜗内的特殊通信设备直接传入了他的内耳,旁人就算和他脸贴脸也是听不见的。

    而在这段话叙述的过程中,韦恩已走到了不远处那个坠落在地的“驾驶座”旁边,用自己身上携带的微型燃烧弹迅速将其销毁了。

    接着……他四下张望了几眼,随即才遁入了夜色之中。

    …………

    同一时刻,哥谭河中……

    封不觉嘴里叼着个烟斗,双手交叉在胸前,站在了河底的河床上。

    那坨被炸毁的汽车残骸,就在距离他二十米不到的地方。

    如果觉哥愿意的话,他其实可以比韦恩更早离开那辆车,但他没有……

    他在洞悉了对方的意图后,选择了将计就计。

    在随着汽车一同冲入水中的瞬间,他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韦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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