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金童(第1/2页)  都市之无敌天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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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雅凯大饭店。

    这家饭店乃是风阳市最好的饭店。

    在这里吃上一顿饭,最少也是几千,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上万,如果点一下名贵的酒,上几十万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能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一些有钱人!

    而在斯雅凯的帝王包房。

    包房中,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这几人的年纪都相差不大,均是二十五六岁的模样。

    其中坐在主位上的。

    是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青年男子,此人长得并不差,而且身上还有一种贵族气势,这名青年男子,名叫金童。

    在风阳市也是一名公子哥,他的家族在风阳市排行第九。

    比萧家高一位。

    而包房中的另外一名青年男子,长相平凡,穿着一身名牌,他身上的气质并不比金童差,也是有背景之人,不过这名青年男子并非是风阳市的人。

    此人名叫罗艺,他是金童的大学同学。

    包房中的另外一名青年男子向金童问道:“金童,你说这个朋友,是不是以前脑袋有问题的那个?”

    金童轻轻点了点头:“没错,不过我听说,我兄弟已经好了,所以忍不住约他出来吃一顿!”

    “他以前是怎么回事?”罗艺继续好奇的问道。

    “咚!”

    这时。

    门被推开了,只见一名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站在门口。

    看到这名青年的时候,金童兴奋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急忙走向青年:“萧疯子,你终于来了,快快进来!”

    来者正是萧辉。

    萧辉与金童以前是高中同学,并且两人还是好兄弟,关系非常的好,在萧辉变成傻子以后,在高中,金童帮了他不少的忙。

    如果不是金童,萧辉被其他人欺负得更惨,尤其是萧辉以前的狗腿子郑权。

    如果不是他给郑权打警告。

    那么郑权对萧辉会更加的过分。

    在金童离开风阳市,到国外留学后,就很少与萧辉见面,不过他每次回来,都会去找萧辉玩一天,带着萧辉出去吃吃喝喝。

    可以说。

    在萧辉傻了以前,与金童在一起的日子,是萧辉认为最幸福的时候。

    也正是因为如此。

    虽然说,如今的萧辉已经不是以前的萧辉。

    但是萧辉在接到金童的电话以后,他赶了过来,因为他脑海中也有金童以前对他的记忆,现在的萧辉觉得,这个金童还是值得自己交朋友的。

    毕竟如今做兄弟的,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份上呢?

    所以,现在的萧辉看中了金童这一点,重情义。

    至于金童叫萧辉萧疯子,并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以前在高中的时候,萧辉做的一些事情,非常的疯狂,如同一个疯子一样,所以就给他取了这个外号。

    萧辉看到金童站起来迎接自己,并且眼神中带着真诚的高兴,他在心里暗自点了点头:“这朋友不错,确实值得深交!”

    一直以来,他天道从来没有交过任何一个朋友。

    因为别人知道他是天道的身份,心里都打着算盘,都是希望和他搞好关系,然后被他提拔,或者是得到一些好处。

    毕竟来自于天道的好处,那可是无价之宝的存在。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天道一句话,就算是一个没有修为的人,都能在洪荒时期横着走,绝对没有人敢碰。

    “萧疯子,来,我给你介绍!”金童一脸兴奋的拉着萧辉手臂。

    罗艺在看到金童站起来,到门边迎接萧辉的时候,他也跟着站了起来,毕竟他们辈分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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