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962章:野老与人争席罢(第2/3页)  逍遥江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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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的理,看似是一个公平的案子,可一旦采用了拖字诀,公平的天秤就不自觉的倒向了富户、大户,他们有银子有时间拖得起,百姓没银没时间,单靠一个理字,是挽救不了这场官司,最后的结果要么这官司不了了之,要么就是百姓从有理变成没理!所以我才说,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既然都是亏,亏了富户、大户总要好过亏了百姓,反正富户大户亏得起!”

    邹亮没想到这几句话后,还有如此深的见解,佩服之余,急忙站起身来,抱拳道:“属下受教了!“

    杨峥摆了摆手,将目光看向况钟,问道:“况大人还有何处不明?“

    况钟道:“两造具备,五听三讯,狱情亦非难明也。然民伪日滋,厚貌深情,其变千状昭明者十之六七”两可难决亦十而二三也。二三之难不能两舍,将若之何?——卑职愚钝,尚不能领悟其中精髓,还请大人指教?“

    杨峥表示理解的点了点头,这几句话看似简单,实则是后日大清官海瑞亲力亲为从苏州总结出来的经验,被前世冠以海瑞定理,这定理在前世看起来,愚不可及,甚至有失偏颇,但在大清官海瑞时,却是最为实用的,如被前人所省略的第二段文字是:”两造具备,五听三讯,狱情亦非难明也。然民伪日滋,厚貌深情,其变千状,昭明者十之六七,两可难决亦十而二三也。二三之难不能两舍,将若之何?”这段文字同样重要,是在于海瑞对于司法实践,海瑞知道,在双方均出庭陈词辩论、经过规定的程序的条件下,有六七成的案件可以查清,依法裁判。但由于当事人的策略行为以及海瑞没有提及的其他技术和专业限制,会有两至三成的案件双方的证据和论证难分高下,无论判决何方胜诉,法理上都不为错;此外有大约一成的案件--海瑞没有论及--由于没有或缺乏证据,完全无法决断,成了两可之间的案子,这也是历来诟病海大人的地方。

    事实上这是前世被人忽略的地方,按照海大人的意思,经他手中的案子,根本就没有两可之间这么一说,因为他的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的原则,早已做出了判决。

    “这倒也不难,况大人只需牢记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便可?“

    况钟本就是聪明人,这么直白的话儿哪有听不明白了,杨大人这是告诉他,在处理那些“两可难决的案件时,大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在经济资产的两可案件中,尽量保护经济弱势一方”也就是穷人和小民的利益。可涉及尊卑有序的存体面子上,百姓不计较这个,而豪门大户又十分计较,是可以偏向豪门地主的,从而维护官府的公正严明!如此一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果然是姜还是老的辣的!“

    “卑职明白了……?”体会其中的奥妙,况大人欢喜的道。

    杨峥嗯了声,道:“不过凡事不可国之而不及,这法子虽好,但也需张弛有度爱,常言道,化民易俗,知府为之,功在一府;知县为之,功在一县”,“尤其是县令,称官则一邑之人春温,不称官则一邑之人秋杀”。所谓“欲安百姓先守令”,而要正守令,就要正司道、抚按、阁部诸大臣,最终“归本于君身”。所以况大人还需多多把握!“

    “卑职定会好好把握!“况钟毕恭毕敬的道。

    杨峥这一番敲打,还是有必要的,海瑞定理虽好,但要求太高,按照海瑞的理想,差不多要皇帝老子也限制自己,这就流于空想了,经过海瑞在苏州时,将海瑞定理运用得炉火纯青,为皇朝“立千百年基业”,但打击面太广,危及了官吏、大臣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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