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 界限(第2/3页)  荆楚帝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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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曳看着蒙正禽道:“亦可。”过了一会他又道:“不可。”

    “为何又不可?”蒙正禽追问。“居于楚地必信太一否?”

    “左尹食盐否?左尹食肉否?左尹需柴否?左尹需仆臣御手否……”观曳问出一连串的问题。“左尹非逆旅、非商贾、非使臣,定不得以上诸物,亦不会有人与你言谈。若有虔诚者,见左尹居于楚地不信太一,误以左尹乃渎神之人,或杀左尹全家而后快。”

    “安能杀人?!”左尹也激动了,他终于明白这为何叫神治,因为行的都是神的律法。“大敖犯法当与甲士同罪。”

    “左尹虽居于楚地,然不信太一,非我楚人,不适楚法楚俗,如何同罪?”观曳反问他。“且左尹全家被杀,子嗣绝矣,日后已无人报仇。若在大王治下,大王怜之,禀神灵之公正,惩其人;若左尹居我之治下,我三劝左尹离楚左尹不去,此事我定当不见。”

    观曳很实话实说了一回。实际按楚人或其他部族的习俗,不信同一个神灵就是异族,异族居本族之地与人为善还好,劝他离开而不离开,这就是找死了。

    “此蛮夷也!”蒙正禽没想到事实是这样,看着熊荆连连摇头。

    “我信神而不诒,你不信神而诒,我何以信你?”熊荆也对他摇头。“我信司命之佑,战时勇猛无畏,你不信神而贪生怕死,我为何与你同伍?”

    “信神者必高尚?”蒙正禽犀利的反问。“不信神者必卑鄙?”

    “然!”毫不犹豫的,熊荆重重点头。“战场之上,惧,源于关己;勇,出于求灵。不信神灵,何以勇?不勇,又何以信?且我楚人自古皆信神。凡战,知生死皆由司命,故从不畏死;作恶,知报应皆由司祸,故毋敢天灵。

    有规矩者与无规矩者,同伍,有规矩者得损,无规矩者得益,我如何不逐?此举实也无害,有田宅者可售之得金,又何必居于楚地?”

    “田宅乃先祖所留,岂能轻售之?”蒙正禽只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信神亦先祖所留,又岂能轻弃之?”观曳插了一句。

    “臣以为……”淖狡咳嗽了一声。他觉得蒙正禽问的那些实在离题太远,但熊荆觉得这个讨论很有价值。这是界限,也是前提,没有界限的律法是假律法,只有在界限之内律法才是真律法。

    什么样的人是楚人一定要严格定义,楚人当中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甲士也必须严格定义。前者的标准是信仰,后者的标准看上去是勇敢,真正的门槛却是财产。

    “越人也如我楚人。”熊荆道。“每年大礼乃越人之外朝,平日部落长老或长老子弟亲随立于正朝。越人不比武,但越人猎头。越王若夺甲士之妻,甲士可猎其头。”

    “大敖,若越王犯法与甲士同罪,诸越之君不愿。”靳以提醒道。

    “那便是越王犯法,与部落长老同罪,愿否?”熊荆反问道。

    “此…,或当愿也。”靳以犹豫了一下,勉强同意。

    “若此,越人甲士日后皆为我楚国甲士。”熊荆无可奈何的笑。他随后快速的说盟书后面的内容:“王后一人,余者皆妾,妾所出,不为王。”

    “此当不可。”靳以又一次提醒。“我闻驺无诸多爱,有夫人数名。臣以为此乃小事……”

    “绝非小事。”熊荆、屈遂、昭黍异口同声。最后还是屈遂道:“多爱乱国,不乱国,子嗣多而地分,子子孙孙无穷,封地也无穷,如此国必削。臣以为当行嫡长之制,余子、庶子皆不可封地,只能食禄。”

    “臣以为然也。”观曳、昭黍也道。

    “庶子不为王,嫡子勇者为王。”熊荆做了一个修正。“不为王者,予海舟一艘,出海自谋生路。”

    海舟和出海谋生是小事,群臣关心的是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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