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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    夕阳西下,无数人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行进着。    庞大的人群形成了一股洪流靠着右侧行驶,每个十字路口都挂着三盏灯。每当红灯亮起的时候,洪流就会被截断。所有人都会停下来,然后另外两个方向的车流就好像是开了闸的洪水一样倾泻下去。    仔细一看,原来是另外两个方向上绿灯亮起。    经过了几个路之后,俾斯麦才算是看明白。红灯就是停止的信号,而绿灯则是行进的信号。    中间的黄灯闪烁,就是提醒人注意的讯号。车流就按照信号灯的指引,或停止或行进。没有混乱,没有停歇。仿佛要无限制的流转下去!    自行车走在马路的两边,马车行驶在马路中间。    这条宽阔的马路,比起马德格堡的圣路易斯广场还要宽。而且很奇怪,大明人路上不是铺的石头,而是一种黑色的东西。    与石头马路相比,这种黑色的东西似乎更加有弹力。马车行驶在上面,根本不像石头马路那样颠簸。    冬天,天黑得很早。当那口钟楼里面的铜钟敲响五下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淡了。    忽然间,整个长安大街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无数比最亮的油灯还要亮千百倍的东西,将整个长安大街照得一片雪亮。    人们就在雪亮的灯光下,奋力蹬着自行车向前行进着。    自行车这东西在普鲁士也有,都是那些商人不远万里从大明贩运到普鲁士的。这种行进快若奔马的东西,很快成为了普鲁士贵族子弟的标配。    俾斯麦的儿子就有这么一辆自行车,他还试着骑过一次。不过马德格堡的马路远没有大明平整,又没有弹性,俾斯麦很不喜欢这种东西。    却没想到,自行车已经成了大明普通百姓的交通工具。    他太知道了,这种东西能够给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人们可以更快的行进,腾出来的时间也就更多。    人们可以干更多的事情,也可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可以利用。    “首相阁下!首相阁下!”随行的大明官员提醒着这位有淡金色头发的碧眼老者。    败汤若望所赐,大明会德语的人不少。鸿胪寺自然也不缺这等人才,得了郑家关照,俾斯麦当然在大明得到了最热情的接待。    他想要参观的地方,自然也是一路绿灯。甚至与拜见百忙之中的李枭,都由郑成功出面亲自促成。    “哦!哦!”俾斯麦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刚刚的那一幕太过震撼。这是在马德格堡,或者是普鲁士任何一座城市都难以看到的景象。    天堂!难道说……这就是天堂?    今天,他就要和天堂的缔造者,大明的大元帅阁下共进晚餐。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听说是一个年青人,非常非常年青。    “首相阁下,这边请。”在大明礼部官员的引领下,俾斯麦跟随在后面进入了大帅府。    门口有穿着军装的士兵手持枪械站岗,看到俾斯麦从门口经过,立刻行持枪礼。    他们手里的枪很奇怪,比步枪多了一个长长的弹匣。看样子,可以装得下许多子弹。刺刀反射着灯光,看起来带着森森寒意。    俾斯麦的随从都被带到了另外一个院子里,由专门的人接待。    在俾斯麦看来,这地方更像是一座兵营。进进出出的人,大多穿着军装。而不像马德格堡的皇宫那样,有好多浓妆艳抹的女人。    这里的院子,大多有一个圆形的门。里面栽种着许多花卉和竹子,很难得这个季节竹子居然还是绿色的。竹子顶上,甚至还有些许白雪。    地上铺着石板路,很平整。    走进了几重院子,终于看不到那些刻板的军人。开始出现身着绸缎棉服的女人,这些女人不多,但都很漂亮。至少在俾斯麦的审美看起来,这些女人都是天使。    在礼部官员的引领下,俾斯麦走进了一座玻璃房子。    外面天寒地冻,这座透明的玻璃房子却是热气扑面。两名天使一样的女人走过来,帮着俾斯麦脱去身上的毛皮大衣。    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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