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呆呆立在墙角的骷髅既然被弗兰肯称为“嗜血暴君”,那么自然是要配备嗜血杀戮的武器——一把看起来颇为锋利的伐木斧,只是到目前为止,这嗜血暴君连一只鸡也没杀到过。
“很好,看来《落樱神斧》又能重出江湖了。”赵离有些满意的想到。
“恩?抓的还挺紧?”赵离试着将斧头从骷髅手中拿下来,但是连连拿了两次,拽的骷髅一阵摇摆,也没把斧子给拿下来。
细细一看,发现斧柄上钻了数个洞,骷髅的手指正穿过洞,紧紧攥成拳头,难怪拿不下斧子了。
赵离微微一想,就明白了。
弗兰肯这具宝贝骷髅实在不怎么正常好用,连斧子都没法拿牢,若是不用这种方法固定住斧子,怕是一挥手斧子就要飞出去。
“嗜血暴君,松开右手!”
赵离从脑海中翻阅着弗兰肯是如何操纵这具骷髅的,一边就试着让这具破骷髅松开手掌。
只见原如同一具标般一动不动的骷髅,漆黑的眼窝中慢慢亮起两团微弱的绿光——这是启动了的标志,然后这骷髅的左手缓缓抬起,咯吱、咯吱响了半天,稍稍张开了半个手掌。
“我是叫你松开右手啊,真是个智障机器人,阿不,是智障骷髅。”
赵离虽然早就知道这个骷髅不是很好用,但也没想到那么弱智,性直接用手抓住骷髅整个右手掌,顺着关节的方向,用力一拽。
咔擦——
只听得一声脆响,锋利的伐木斧,连带着木柄上的骷髅手掌,就这样被赵离抓在了手中。
看见赵离的动作,还顶着门的波顿一脸的目瞪口呆。
弗兰肯能拥有这样一具骨骼完整的骷髅战士可是花了不少心血,作为巫师学徒的他,可没办法直接从异界或是死者的尸骨上,召唤出一具骷髅来。
这个“嗜血暴君”可是弗兰肯当了好久的盗墓贼,挖了不知道多少个坟才拼凑出来的,同时,为了能唤醒骷髅的意识,更是为林地女巫做了不少可怕的事···
而且弗兰肯每天的重要日常工作之一,就是把“嗜血暴君”浑身上下,每一根骨头都擦洗的干干净净!
甚至为了让“嗜血暴君”更强大一些,弗兰肯不惜跑去连黑巫师们都觉得恐怖的乌鸦墓园找死灵草!
但是眼下,弗兰肯做了什么?
粗暴的把他最宝贝,最珍惜的“嗜血暴君”一只手掌给掰断了?
“弗兰肯,你、你是不是疯了?这可是你最心爱的骷髅战士啊!”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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