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声,一个光头老汉推门走了进来。
孙敬严虽然先前已经来调查过了,但是因为种种障碍,进程十分缓慢,搜集的资料也有限,对于面前的这个猎户,个人信息栏上只有寥寥几笔。
刘罕,汉族,五十四岁,家住朔北仓颉肖虎山,早年丧妻子,膝下无子。
毕竟需要撵兔子逮老鹰,身板儿不会弱,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在这方水土上的同辈老头老太中,已经算是巨人般的存在了。脸上有不少红褐色麻点,最显眼的是鼻梁上方接近睛明穴的地方,有一块儿明显的凹陷,脸上的有伤的人看起来都特别凶悍,加上他还留了个光头,看上去不比强盗差半点儿。
“你背的什么东西?”众人都忙着打量长相,唯独杨鼓把目光放在了刘罕的背后,一个斜背的灰色长布袋。
老头:“打猎用的家伙事儿。”
“枪?”
“是。”
宋青树瞪大了眼,见过嚣张的,就没见过这样嚣张的,背着枪过来,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骑在警察脖子上拉屎撒尿呢不是?
“给我看看。”杨胖子一张手。
老头儿也没当回事儿,十分痛快的摘下来,炫耀似的把布袋一褪,递了过来。
枪一到手,杨鼓就愣了。这特娘的居然是一杆保养得十分良好的三八式步枪!三八式步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八大盖儿,这枪你别看它老,跟现在的家伙也没法比,但是要是放到以前,跟杨鼓他爷,他爹手里那两支中正式一比,那简直好过天去了!
“哪来的?”
“捞的,雷区里,拿命捞的,你看着我脸上这坑没有,当时这枪边儿上埋着雷,我趟过去了,也得亏那东西老年纪了,崩晚了,没能直接要了我的命。”
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