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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蕾丝的父亲马特乌斯伯爵,是个地地道道郢都贵族,财产少气派大。他在年轻的继承了一笔不大的产业和一个还算说的过去的爵位,然而凭借俊朗的外表和青年人的热情,那时的马特乌斯还是交到了不可思议好运,他有幸娶了玛格丽特皇太后(那时还是玛格丽特皇后)的侄女,屏东侯约翰肯特的女儿,格蕾丝的母亲。可这仿佛只是双神和马特乌斯伯爵开的一个小玩笑,之后年轻的马特乌斯伯爵经历了仕途的不顺和商业投机的失败,俊朗的外贸也被毫无节制的饮食消耗殆尽。这时他打算将自己仅剩的一点点热情,全部投入到郢都光鲜亮丽的社交界。可他不知道的是,对于一个没法好好控制自己欲望的人来说,社交界就像是一只专吃帝国金币的老虎,而且还永远也喂不饱。他的马车一度披金戴银,像皇室的一样豪华。他马厩里的赛马是全郢都最著名的,而且数量庞大,每年都要花费好几千帝国金币来维持这个马厩。他在威利斯广场赌钱,输掉的数目足以令最成功的投机商人感到震惊。他的情妇和熟识的娼妓,总是会把手伸进他的钱袋子里掏走最后一枚金币。伯爵本人曾经一度也试图摆脱过这种生活,但是像他这样的一个郢都贵族,突然一下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没有了豪华马车,聚会,情妇以及不时地旅行,闲言碎语就会在郢都的贵族圈里四散开来,大家会怀疑他是不是破产了。所以在格蕾丝十七岁成年的时候,除了母亲生前给她留下一笔每年六百帝国金币的年金外,就只剩自己美丽的外表了。

    六百枚帝国金币,这也许足够一个普通四口之家在郢都富足的过上三五年了。但是对于一个处在花季的郢都贵族少女来说,这就意味着她永远无法举办自己的社交舞会,想去舞会就得讨好别人,只有这样才能受到邀请。一条长裙昂贵的丝绒长裙一下子得穿上三年,而其他女孩早就把这条裙子赏给了自己的贴身女仆。去兰开斯特公园广场酒店请客吃饭,从来都只敢点一个主菜。为了这些繁琐的小事格蕾丝在礼仪学校那些时候,没少受到其他女孩子的嘲弄和排挤。当然相对的贫困给格蕾丝带来的也不仅仅是这些不好的方面,在其他的地方例如格蕾丝清楚地知道郢都的米价和面价,也知道冬天的时候家里要买多少煤和萤石,甚至是哪个市场上马匹的草料比较便宜她都了熟于心,当然在大部分贵族少女眼中知道这些事情同样是丢人显眼的。说实在的这种日子比起那些当红的交际花们可要寒酸多了。

    好在生活总是那么公平,它慢慢的教会了格蕾丝隐忍,坚持和心怀希望。这使得格蕾丝逐渐变成了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属于社会下层人士的那种狡诈和欺骗也在格蕾丝身上发挥的淋淋尽致。她利用自己的贵族身份,轻而易举的考上了战争学院。格蕾丝来这里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通过一次婚姻来改变自己目前的现状,只是一开始格蕾丝还没有这么大的野心。

    事实证明格蕾丝的决定非常成功,战争学院不仅仅是知识和力量的源泉。每当你看到三四个女学生交头接耳的聚在一起,在手镯叮当作响的伴奏下,仿佛谈着无关紧要的话题时,你可别以为那真的是在讨论期末考试。这种秘密会议虽然没有皇帝的朝会那么隆重,但是讨论的问题确是一样重要的。帝国上下无数的单身贵族都成为了这种会议的战利品,这段时间里皇帝的大臣们在加税这个问题上已经纠缠了好几年。更重要的是你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可能找到更多的贵族子弟了。在这里格蕾丝获得了对付男人的武器,学会了迷惑他们的战术同时更加清晰了自己的人生战略。从这个角度来看战争学院的课程真是包罗万象啊!格蕾丝坚信在这里她可以达成自己平生的愿望:抽中婚姻的头彩。

    有一次格蕾丝和自己的舍友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酒店吃饭,在座的还有两位“年轻”的绅士,其中一位头发已经变得稀疏,这让格蕾丝想起了自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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