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还是领略到了先人的智慧,于是那颗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反抗心理萌芽就越发的壮大起来。
世家里的少爷小姐有时候闲的没事的时候就会欺负欺负自己家里的奴隶,也因此他的左手残疾了,但是他忍下了这口气,他心里深深的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心里怀着仇恨一直忍气吞声的苟且偷生,同时也在不停的学习,他曾经依靠自己的智慧让世家里经常欺负他的大少爷进了医院,而且到了最后世家的大少爷都不知道是他干的。
他拥有了智慧,拥有了知识,更拥有了一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心,但其实这一切都是他把真正的自己伪装起来的外壳,他知道,人要有城府才可以成大事!
他开始变得圆滑起来,也开始变得卑躬屈膝,更开始变得狡猾奸诈,所以古人就说过“时势造英雄!”虽然他不是英雄,但世家确实改变了他,时事所迫,人必须学着适应,毕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要想活着就要变得卑鄙无耻懂得随机应变,否则就必须拥有一身无敌的武功。他自认自己对武功方面没有天赋,所以他只能靠自己的脑子。
时间还是在流逝,他也一直在寻找机会让自己摆脱困境然后在一举推翻世家,虽然他的梦想实现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天才来说,把梦想变成现实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他十六岁的时候是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据下人们私下里的八卦透露这个客人是世家老爷的姐夫的远房侄女,她这次来是挑选自己的丈夫的。出于好奇他又一次以打扫为目的偷悄悄的看了这位客人一眼,几乎是一瞬间他就被对方的美征服了。
“出尘若仙子,入世赛佳人!”他情不自禁的凭空捏造了一句诗,也不管压不押韵,反正这就是他内心深处想要表达的意思。那时的他刚说完就意识到不好,于是便匆匆擦了擦书架,然后低着头小跑出了书房。
“还不错嘛。”那女子容貌俏丽,一手握书脑子里想刚才他说出来的诗。“我好像没有听过这首诗,难道是他自己写的?”女子想了一会便索性放弃继续把目光放到手中的书上。
这是他有生以来心脏跳动的最快的一次,血液沸腾的感觉让他的脸变得通红。也许他以前不相信一见钟情,但现在他信了。
他和她的第二次见面是在花园中,他和她很谈得来,他们把彼此视为知己,而且她也没有嫌弃他的身份。有了第二次自然而然的就有了第三c第四次,久而久之,两人互生爱慕之情。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她在他所在的世家已经待了有两个月了,恰巧此时家里又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催她赶快回家,她没有办法,所以她向自己的伯父挑明了自己和他的关系。
她是从美国归来的学子,所以在感情上她比较放得开而且还很大胆,爱就是爱了,可是她又哪里懂得人性的险恶,世家的老爷和他妻子一听,好家伙,自己的儿子她看不上反而看上了自己家的奴隶!难道自己家的儿子还没有一个奴隶好!
他又遭到了一顿暴打,而且被关了禁闭。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愤怒的去找自己的伯父评理想要把他救出来,但世家老爷只是几句话就把她打发了,和大人斗她还是太年轻了。
“你真的不和我走,我可是已经跟伯父说过了。”她说。
“我不能跟你走,对不起了。”他接着她的话回答。
“为什么?”她疑惑的问。
“我有一个不得不留下的理由,但这是我的秘密,我不能说出去,你明白吗?”他说。
“难道你不能告诉我吗?我是你的知己啊!”她说话的声音有些大。
他只是低头不答,他也想离开这个让人生不如死的地方,但他要是一答应她那接下来等待自己的就不是一顿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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