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3章 部落之地(第1/2页)  都市之妙手圣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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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气之中,隐约可见一头大鸟,体高约十来米,翅膀展开,好像斗篷

    “听说这蛮夷之地有壮鸟,没有想到竟然强壮到了这种可怕的程度。”匡世勋是有所耳闻的,以前跟随父亲打猎,父亲告诉他这世界上有一种鸟,能托负人飞行,这种鸟的名字叫巨霄。

    匡品有没有见过这种鸟不知道,按照他给匡世勋的描述,和这片雾气中的鸟很相像。

    “在这片土地上,出现这种鸟一点也不奇怪,这种鸟好像叫巨霄,我以前听一位前辈说,这种鸟能载至少两人飞翔,但也只是听说而已,没有真正见识过”

    程琳明显不相信魏春天的话。“难道这种鸟是金老爷子武侠世界里面的神雕变的?我不信。”程琳正握着望远镜捕捉鸟的踪迹,可惜她能看到的视线非常有限。

    “程琳,你别说不信,瞿镬,还有雪峰的怪物,不都是超出人之常情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像你们理解的单一世界,这个平行世界里面还有无数小天地是人眼所不能见的”魏春天这样的老顽固竟然也相信平行时空。

    “魏前辈,你说得再好听,我也不相信,我觉得平行世界是不存在的,至于独山那些妖物,雪峰的,我认为并非是妖物,而是一种生物变异”程琳有她理解世界的方式,魏春天想慢慢开解她,加上旅程也太无聊,找点话题而已。

    “程琳,那么遍观我们海洋城,为何有的人注定只能跳两米高,而有的人蹦一下就能十来米,还有,世勋兄弟能够将真力变成元素火,你别不相信,放六十年前,让你想不通的事情遍地都是只是不知何故,短短六十年时间,存活下来的竟然都是弱者”

    谈话间船已经穿过雾气,眼前出现一片翠绿山谷,远出还有袅袅炊烟。

    进入这个领域,魏春天忽然多了几分警惕,说话的声音也低了很多。

    说来奇怪,外面还是雾气漫天,进入这深处,视线竟然开始清晰起来,程琳视线捕捉到了那只巨大的鸟,当即叫了一声。“竟然真的是鸟,太酷了”

    鸟长十几米,身上的羽毛类似于孔雀,鸟头像龙,巨大的爪子起码是寻常老鹰的上百倍,这鸟的背上,竟然真的站着一个人,大概二十多岁左右,浑身上下只有一片树叶遮蔽

    这更加证实了巨霄不是传说,而是这些野蛮人的交通工具,还是航空工具,巨霄之上,这个人手上拿着一根玉箫,竟然开始呜呜泱泱的吹了起来

    “不好,这家伙是一个侦察兵,他已经发现我们的行踪了,这是在跟族人求救呢。”魏春天神色大乱,立即将船靠岸,找了一片隐秘地,放弃了水路的通行。

    “大哥,几个鸟人怕他做什么,他们既然是生活在部落时代,用的肯定是冷兵器,怕他们做什么,加上我们是来找人的”

    匡世勋不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那是因为他没有进入这片神秘区域的经历,但是魏春天不同,魏春天三十岁的时候,跟随自己的父亲进入过这片区域,当时是来这里做买卖的。

    当年魏春天的父亲功夫那叫一个高,一个人打个上百个不在话下,三十岁的魏春天,也是热血青年,功夫也不弱,两人就仗着自己一身功夫,压根就不将这些蛮夷之人放眼里

    结果,魏春天的父亲让一个看起来年龄不足二十岁的矛头小子打断了一根腿,还他妈只用了三个回合,直接把魏春天给吓尿了

    那个毛头小子看起来平淡无奇,甚至看起来还有些病态,只是魏春天实在搞不懂,究竟他是靠什么赢了自己强大的父亲的。

    当时那家伙用尖锐的手指在魏春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耻辱纹,按照他们的文字理解,这个符号就是一条狗的意思。

    原本这也没有什么,只是说明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罢了,但是,魏春天逃出来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一个六七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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