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二章 周扶摇(第1/2页)  重生纳兰青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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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常兴新添一个儿子,自然是喜不自胜。

    那一晚的事情却只有他和疯道人知晓,时候他也依约送疯道人美酒百坛,只不过这笔购买美酒的银钱花去他做一年帮闲的报酬,让妻子埋怨不已。

    孩子出生,满月后自然是要取名字,周常兴没读过几天书,肚子里墨水不多,搜肠刮肚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名字,只得去请私塾先生起名字。

    这天他拎了酒肉去镇子上的私塾请先生,半路却遇到疯道人。

    这疯道人得了他的酒,整日里喝的醉醺醺,走路一步三晃,看人都看不准了,但是却还认得周常兴这个给自己送酒的家伙。

    于是两人在田边打招呼,周常兴也不敢怠慢这个疯道人,将自己去寻私塾先生的事情告知疯道人。

    疯道人一听,晃晃脑袋,大着舌头说道“请、请……请什么先生呢,你把这酒肉给我,我送你那麒麟儿一个名字如何?”

    周常兴原本看疯道人喝醉,自然不想求他,万一他给自己的孩儿去一个阿猫阿狗的名字,自己是揍他一顿呢还是把酒肉给他?

    却听这疯道人疯疯癫癫说道“你那孩儿来历不凡呐,他日绝非池中之物,我就送他个……送他个……扶摇!你那麒麟儿就叫扶摇如何?”

    周常兴一愣“扶摇?周扶摇?”

    疯道人得意的说道“呐,就叫周扶摇,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多好的名字呐。”

    周常兴读书不多,却也是识字,隐约知道这两句诗寓意非凡,看来这疯道人也没有胡言乱语,再念及他之前的相助,周常兴也就答应下来,最后他也不去镇上寻先生了,两人就在这田间地头摊开酒肉,开怀痛饮,直到把酒肉吃干喝净才一抹嘴回家。

    回家后自然是被妻子一同埋怨,但是儿子的名字也就这么定下来了,周扶摇。

    添了儿子,周常兴平日干活做事就更加勤快了,每日里早出晚归挣钱养家。

    这一晃就三年过去了,大明朝也从天启朝换到崇祯朝了,不过这一切都和青石头村没什么关系,大家还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千百年来都是如此。

    周扶摇已经三岁,不但聪慧异于村中同龄儿童,而且生的唇红齿白,极为俊俏,更难的孝顺,在三四岁孩子只知道玩耍的年纪,他已经可以帮着娘亲拾柴烧火了,村众人无不夸奖这是个好孩子,喜的两口子整日喜笑颜开,对儿子愈发疼爱。

    周扶摇五岁的时候,周常兴两口子商量着上孩子去镇上私塾读书识字,以后也好考个功名出身,好过在这山村蹉跎一辈子岁月。

    于是准备束脩,拜访镇上私塾蒙学的老先生,蒙学老先生也就收下周扶摇读书识字。

    这青石头村离镇子有七八里路,老先生家中又无多与地方,因此周扶摇每日清晨早早起床去镇子上,傍晚在一路走回家睡觉,对于一个五岁孩子来说这无疑是非常辛苦的,但是周扶摇这孩子竟然丝毫不觉得辛苦,每日都是乐呵呵往私塾跑。

    他人聪明,读书识字也快,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但是一般先生早晨教过的东西,他下午就能点滴不差的背下来。

    一时间就连老先生也时长夸奖他,把他引为榜样例子。

    相对来说,周扶摇成为先生口中的好孩子,那么对应的其他人就成为他批评的对象了,于是私塾其他孩子逐渐开始不待见周扶摇了。

    这其中就以王老财家的小儿子最甚。

    王老财年过四旬,生了四个女儿,却没有一个女子继承家业,最终也不知道往庙里烧了多少高香,才终于在四十二岁这年由小妾生下一个儿子,这孩子正好比周扶摇大出一岁。

    这孩子大名唤作王华章,这个名字自然是请私塾先生起的,王老财斗大字不认识三个,连王老财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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