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来到后院,见巨兽挣脱牢笼,纷纷露出惊恐之色。
然而血狮没有像想象中的那般暴躁嗜血,而是前肢趴在院子里,慵懒地伸展了个懒腰,又不屑地瞧了眼因畏惧而躲在院子后的门人。
想来这血狮同人相处久了,在灵性之余,还添了几分人性。
亦或者是这些人都不对它的胃口,只见血狮如铜铃般的眼睛,扫了院落一遍后,高贵又优雅地迈着步子。
这同最初红姑带它来时不同。
初来时,养了几个月,血狮凶猛异常,即使是五六个壮汉都奈它没有办法。但后来,血狮渐渐对食物挑剔起来,寻常的家禽或者人,它都不放在眼里。
可能起初红姑喂它人肉人血,它觉得新鲜,但吃的多了,不免也觉得乏。
据说血狮乃狮中贵族,因此处境艰难c数量十分极少。
血狮在人群中,闲庭信步,远看确实没有什么攻击性,但门人知道,一旦它发起进攻,将会很恐怖。
“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把这畜生赶回去!”西门斥道。
门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勇气将血狮赶回笼子里。
韩欢立在门徒中间,眼看着血狮肆无忌惮的在烈火门内走动,众人奈何它不得。
“西门大人,若是不处理这头血狮,恐怕它就要跑出去了。”
西门皱着眉,血狮是红姑的宠物,若是他伤了血狮,红姑肯定会跑过来纠缠一番。
“给我找一张捕。”西门吩咐道。
另一头,马车已经离开了城,代阿娇偏头,拿出帕子为白擦着额角的汗,心里直叹白傻。
见白又沉沉睡去,代阿娇开始挂念起韩欢来。韩大哥潜伏在烈火门,不知是什么原因。
见到韩欢时,代阿娇激动地难以言喻,明明她都下定决心,不要为了儿女情长而烦恼,但只要一看见韩欢,就情难自禁。
一旁的江城打量着代阿娇,又将视线落在白身上。
后者江城知道,他是韩欢的师兄林深,只是眼前这位长相清丽的女子,不知有何来历。
“姑娘尊姓大名?”江城问道。
眼前这人面如冠玉,相貌堂堂,穿衣举止,皆有名士风度。
代阿娇回道:“你叫我娇娇就行。”
见代阿娇面有愁色,江城便笑道:“娇娇姑娘不必担心韩兄弟,我那兄弟,武艺高超,机灵过人。”
听到江城用机灵过人四字来形容韩欢,代阿娇不免笑了起来。
在她的心里,韩欢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怎么也不像是机灵二字可以形容的。
“姑娘笑什么?”江城好奇起来。
“我笑韩大哥有勇有谋,应是机智过人。机灵二字,颇有些少年气。”
代阿娇眼里毫不掩饰的崇拜,令江城心中顿悟几分。
韩欢那子,桃花运真是不浅,不仅让自己的妹妹死心塌地,就连他随手救下的天仙姑娘,也对他爱慕有加。
“韩兄弟他虽豪情万丈,肆意洒脱,但其实还未完全脱去稚气。”江城和韩欢相识数载,自然有资格说出这些话。
听江城这般说,代阿娇便也浅浅笑开。
“我们此番要去何处?”
“去桐城!我们有一好友在那里。”
最主要的是,钱圆圆在那里。
钱圆圆最近又胖了,从家里到百花里不过一刻的脚程,却从来没有走过。江城觉得有必要告诉钱圆圆,再这么下去,迟早会胖成球,走也走不动,只能滚去百花里了。
话说这头,门徒在四周迅速布下了,随后跳下。顿时血狮被大住,不满的怒吼一声,抬起爪子就朝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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