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龙却是一加一大于二的存在。
“你让我陪着你送命吗?”猎人无奈的说道。叶晨疯狂的想法让他刷新了世界观,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大大的有之啊。
“不是让你陪着我去送命,山人自有妙计。”叶晨笑了笑,脸上露出了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
“如果你有办法,那我肯定跟着你干啊!”
冒险,对于猎人来说绝不陌生,他从小就开始冒险,于是他成为了猎人,一次次的猎杀,遇上了不知道有多少多狡猾的野兽,他也不知道有多少次虎口脱险,死里逃生。
眼前的这个男人有种自信与傲气,不知为何,他觉得他说能做到就一定能做到。
“那就这么说定了。”叶晨听到了猎人肯定的回答,“那么现在,我饿了。”不是叶晨嘴馋,实在是巨岩兽的移动太缓慢了。叶晨吃到肚子里的大猪蹄都给消化完了
“来我家,我给你打几只野味,让你尝尝我的手艺。”猎人爽朗的邀请了叶晨,毕竟叶晨是他的救命恩人,请他吃点东西也不算什么。
“哈哈哈,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男人与男人的友谊,有时也是这么的奇妙。
跟着猎人带的路,叶晨来到了一处用茅草盖起来的房子,房子里挂着用铁丝穿着的腊肉,这样风干保存,可以使肉类的保质期延长不少。
“叶兄你就随便坐,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不用跟我客气,我出去打点野味。”猎人拿了几只箭便出门了。
叶晨一个人待在猎人的家中,猎人一个人住在这里,房间里没有什么装饰,透露出一种朴素简单的感觉。
桌子上摆着一些生活的用品,还有一些箭矢,一把匕首,一条狼牙项链,叶晨突然想到,猎人身上是戴着一条狼牙项链的,“难道他会做两条项链?”叶晨心想,不过别人的事,他还是不要胡乱猜测的为好。
叶晨静静的漫步,从大厅走到了卧室,卧室比外面略微豪华了一点,有一张十分大的床铺,上面有着铺着一张兽皮,是丛林里的王者——老虎的皮毛,猎杀凶猛的老虎很是一种值得骄傲的事情。
床的旁边是一根挂着衣服的支架,所谓的支架,也不过是一根分了杈的树枝,树枝上挂着几件毛皮,狐狸皮衣什么的可能在猎人眼里只是毫不起眼的东西了。
但是他发现,在衣架上挂着的应该不只是猎人一个人的衣物,因为还有许多件明显比较小的衣物也挂着,这说明应该是有另一个人跟着猎人是一起居住的,但叶晨在这里只见到猎人一个人而已。
“叶兄,久等了。”猎人提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鹌鹑回来了,“叶兄你看看,这么肥的野兔,还有这只鹌鹑,今天可真是捡到宝了,平常这么肥的鹌鹑抓都抓不到,今天倒好,自己送上了门来。”猎人一脸的兴奋,这大自然难得的馈赠。
叶晨看向猎人,猎人手中倒提着一只肥嫩的鹌鹑和一只死肥死肥的野兔,下意识咽了口口水。“好肥的鹌鹑啊,这个时候居然抓的到啊。”叶晨说道。
“是啊,这么肥的鹌鹑,今晚有口福了。”猎人说道,“叶兄你等着,今晚好好的吃一顿。”
说罢,猎人快步走到桌前拿了一把短柄小刀,出去拔鹌鹑的毛去了。
他先捡了许多的树枝升起一堆火焰,然后用自己的水壶装了满满一壶的水,用树藤吊在火焰上,任凭火焰的火舌肆意舔舐着他的水壶的底部。
待水壶的热量吸收够了,水壶先是发出快要沸腾的声音,非常的快速、连续,待水真正的沸腾了,水发出了“噗噜、噗噜。”的连续响声,音调没有之前的高,是比较沉闷的。
水沸腾了,猎人握住水壶的树藤,沸腾的开水还未冷却,正冒着水蒸气,猎人提起水壶,倒了许多的开水淋在鹌鹑的皮毛上,猎人用短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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