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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田昭夫和他的索尼以为自己找到了正确的发展道路,想通过对内容“软件”和电子“硬件”的整合,来在竞争中占据先机。…。…
但这种做法的实际效果其实非常有限,索尼即使收购了哥伦比亚影业公司,还有米高梅、派拉蒙、华纳、环球、迪士尼。
原先八大中的联美公司在1981年被米高梅收购而消亡,但好莱坞却有顶峰娱乐、新线影业、狮门影业、米拉麦克斯影业等一堆二线电影公司虎视眈眈,一直希望增补进入第一梯队。
所以索尼公司即使吞并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后,虽然可以获得将近5000部电影的版权,其中还不乏折桂奥斯卡的经典佳片,但它想要真正控制好莱坞的整个版权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光是收购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公司,索尼就要耗费四五十亿美元的资金。
而在八大巨头中,哥伦比亚影业市值的排名并不靠前。要知道八十年代初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甚至一度陷入了破产危机。幸亏可口可乐公司的入主带来了大量的现金,才让它近几年有了咸鱼翻身的机hui。
当然,索尼公司想要控制整个好莱坞的版权,也并非一定要把把所有电影公司都收入囊中。不说那需要动用近千亿美元的资金,美国政府和美国社会也绝不会容忍这种事情发生。
索尼公司其实只需与各大电影公司,签署一段时间内的录像版权独占协议就行了。比如东方商事公司之前与嘉禾、新艺城等香港电影巨头就达成了类似的协议。
但好莱坞电影工业的体量,远不是香港电影所能比拟的。每年的新片所创造的北美录像版权收益,就高达几十亿美元。更何况这是一个长线收益,你想要独占版权所付出的代价自然要高许多。
另一个时空中,分别以索尼和东芝为首的两大阵营,在进行dvd标准之争时,的确曾大力拉拢各大好莱坞片商。两大联盟都抛出了重金去收购电影版权。但却谁也没能彻底包圆。
结果在两大联盟竞价中大赚了一笔录像版权费的好莱坞,在双方筋疲力尽无力继续撒钱后,立刻出来强势调停,迫使两大阵营的dvd格式实现了兼容。
好莱坞的八大巨头早已牢牢掌控了。北美乃至整个西方电影市场的主导权。而新兴的亚洲电影市场的情况却完全不同,香港电影近些年虽然已经横扫整个东亚市场,但香港电影公司对市场的掌控力其实非常弱。
就连像嘉禾、新艺城这样的香港电影巨头,海外发行实力其实也不强,基本都是直接把片花卖给海外的片商。所以东方商事公司只需稍微多付出一些代价。就很容易能实现内容垄断,最终反客为主。
而这个所谓的“稍微多一些代价”,其实也是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来说的。香港电影近几年的制作成本开始水涨船高,但能达到2000万港币绝对就已经算得上是大制作了。而如果把2000万港币折算成美元才只有250万,放在好莱坞只能算是小成本电影。
电影公司在制片成本上的投入,都是根据对影片的票房收益预估来确定的,要确保自己能够回本。所以虽然香港电影在东亚市场卖得很火,但它的票房远不能和北美市场相比。要知道整个北美市场的票房,几乎占到了全世界总票房的三分之一。
但东方商事公司背靠的东方集团,却是世界级的电子巨头企业。多支付一千万甚至一个亿港币。对东方集团来说都是毛毛雨。但亚洲的其他片商却没有这个底气,八十年代的亚洲市场,在刨去日本之后,对东方集团来说顶多只能算是小池子。
它以有心算无心,那绝对是碾压级的效果。亚洲市场的潜力一旦被开发出来后,每年卖个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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