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不比索尼公司逊色。许多人说柯达管理层在数码相机上判断失误,从而造成公司未来的衰败,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误解。
实际上柯达公司一直是相机数码化的重要推动者,它在1990年推出的dcs100相机,首次在世界上确立了数码相机的一般模式,并很快发展成为业内的普遍标准。
只不过柯达公司的核心业务一直是胶卷而不是相机,而日本企业在数码相机上的技术更新速度可谓是一日千里。这让还不愿意完全割舍胶卷业务的柯达,迅速败下阵来!
柯达公司与其说是战略抉择失误,不如说是在硬碰硬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而这种情况其实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初露端倪,在柯达公司最引以为傲的胶卷业务上。也在日本富士公司的冲击下,丧失了大量市场。
正在走下坡路的柯达公司并不拒绝与东方集团合作,虽然双方在摄像机领域上存在一定的竞争,但大家当前的主要敌人都是日本企业。更何况柯达公司并不是一家专业的半导体公司,仙童半导体公司在集成电路上的雄厚经验,其实也是它比较欠缺的!
当然。东方集团除了詃图像传感器技术上进行布局之外,更主要的还是在图像压缩格式上抢先研发。对于东方集团来说,这方面反而更擅长一些。
后世有一种很流行的音频播放器叫做mp3,而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mp3音乐播放器的压缩格式,都是遵循mpeg-1标准的第3个层次。
mpeg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气工程委员会共同成立的专门针对,运动图像和语音压缩制定国际标准的组织。另一个时空中,mpeg是在1988年才成立,它制定了mpeg-1、mpeg-2、mpeg-4等标准。其中mp3和vcd的压缩格式都是遵循mpeg-1标准,而dv和dvd都是遵循mpeg-2的标准。
而在东方集团的介入下,这个时空的mpeg组织早在1985年就提前成立了。正在制定的mpeg-1的第一代标准中,就融入了东方集团在数字压缩领域的许多研究成果!
据李轩所知,mpeg-1的标准制定已经基本接近尾声,准备在明年年初正式向全球公布。东方集团积极推动mpeg组织的成立,意味着它将会放弃许多专利的独占权。
因为任何一项技术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接受,成为国际通行技术标准的前提。就是这项技术必须无条件公开给全球所有企业使用,而技术持有人只能收取低廉的专利许可费!
但是向东方集团、i
m等国际巨头,依旧非常愿意让自己的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因为他们在放弃一部分利益的同时,可以在其他地方获得更丰厚的回报!
比如东方集团通过深度参与mpeg-1标准的制定。让这个将来会被全球大部分厂商接受的视频和音频有损压缩标准,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发展。东方集团在相关视频和音频压缩算法上所积累的经验,已经远远领先于其他企业。
实际上东方研究院正在开发一款符合mpeg-1技术规范的视频解码器,这个时空的vcd也将比另一时空提前好几年问世。另一个时空中,vcd只在新兴市场上对录像机产生了巨大冲击。但并没有在北美、欧洲、日本等录像机主要市场上兴起太大波澜。
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vcd相对于现有的磁带录像机,在影像清晰度等技术指标上并没有多大的突破,所以并不会产生更新换代的效果。而录像机的所有专利都掌控在jvc、松下、索尼等日系企业之中,他们在欧美市场已经建立了强大的分销渠道。
但新出现的vcd,最早是由中国的万燕公司发明的。而研发vcd的姜万勐,并没有申请任何涉及专利。这让vcd的制造技术迅速扩散,而它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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