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7章 讨逆檄文(第1/3页)  英雄的抉择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上古数万年前,先祖精灵王王服丛林,将森林一族一统王化,并历经历代精灵王励精图治,森林各族群臣民上下一心,森林帝国称霸宇内,俯视群雄数万年来之久。数万年来,君臣和睦一心、百姓安居富足、万象更新,为盛世之景。

    然千年前,森林一族分支——逆贼德鲁伊一族,不服王化,无视君父人伦,趁我精灵王室不备,勾结半人马一族,行不臣之举,召集逆贼及半人马数十万人,起兵谋逆!森林国各处烽烟四起,逆贼叛军残忍嗜杀,所过之境,烧杀掳掠,恶贯满盈!半年之内,占领大半森林国土,荼毒数百万森林族民,城市村庄皆为废墟,丛林尽被大火焚毁。并威逼精灵王宫,意图夺权篡位!精灵王为免森林国民继续遭受战火摧残,以致生灵涂炭,家园尽毁,不得已,撤离森林国境,偏安艾拉西亚东北一隅,森林百姓族人,莫不竞相追随。

    然而,逆贼竟封闭国境,劫持森林族民,不使其南下。被迫留在原森林国境内的森林族民,从此被逆贼一族视为能言之牲口,终身奴役。逆贼的奴役政策令人发指,精灵和矮人一年所收,绝大部分上缴逆贼之后,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且还须负各种重役,稍有不满者,立被削首。逆贼为满足,无一不圈养三五十人至上千人的精灵女子,供其娱乐,并将她们作为礼物相互交换,更有甚者,以吃灵女子器官为乐事,竞相追捧,令人发指。逆贼至军中,尽是精灵一族与矮人一族为其征战卖命,每户必出一丁服兵役,军中受尽屈辱折磨,战死者却又无任何抚恤,蝼蚁不如……森林国境内,无不万民哀嚎,暗无天日!

    近数十年来,逆贼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甚至勾结外国势力,意图消灭偏安一隅的精灵王室及治下臣民,彻底全部奴化我森林一族。

    本王受命于天,原为先王克洛斯第十五子,先王亲自扶正的精灵王。但另一逆贼奥古斯通,弑君杀父,切国谋权,蛊惑臣民,并将罪名嫁祸给本王,致使偏安之所战乱迭起,敌国入侵,国之将危。本王念奥古斯通尚在抵抗外敌入侵,本王忍辱负重,不愿置国家安危于不顾,与之争权夺利。

    但为使森林一族不致覆灭,上承先王遗命,下顺臣民期盼之心,本王痛定思痛,不再隐忍,亲自起兵,先讨逆贼德鲁伊族,纵使只有三千锐甲,本王也定会身先士卒,赴汤蹈火,奋勇杀贼,洗刷耻辱,直至恢复森林国全境,还森林族民一片乐土,以告先王和历代先祖的英灵,以慰千万臣民之心!

    本王相信,凡不愿意受逆贼屈辱折磨的森林族人,也一定会与本王让同仇敌忾,为自己的自由、尊严,为光复森林国的荣耀而战。

    森林一国以及森林一国的国民,受苦受难久矣!本王为使森林国从此繁荣昌盛、长治久安,政通人和、百姓安居,制定治国之大纲《新精灵法典》,森林国自光复之后,所有森林国子民,包括本王在内,皆须遵守《新精灵法典》之条约。该法典,将成为森林国之最高行动指南,无论何人触犯法典,都将受到惩罚。《精灵法典》并非由本王制定,而是由所有的森林国子民制定,但国未光复,《新精灵法典》的编制难以全面实现,但本王征求许多国民意愿,先行列出几条大纲以彰显于国民:

    一、限制王权,精灵王不再是最高统治者,而只是全体森林国民代表的象征;

    二、废除所有贵族阶层、特权阶层,所有贵族阶层的财富,均归国有,用之于国民;

    三、成立议会,由各族、各地区选派德高望重的代表到王城,组成议会组织,根据《新精灵法典》之治国攻略管理国家,为全国最高的行政组织,甚至可以弹劾精灵王;

    四、废除所有奴役制度,所有子民,人人平等,无论是精灵还是矮人,权利与义务对等,不再有贵族、特权一族的欺辱和剥削,所有丛林资产,按照国民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