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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笙歌脸上的笑容着实快要绷不住了……
金角大王,您还能好好说话吗?
什么叫坏事做多了,什么叫调戏人没意思所以投了猪胎……
这其中有必然联系吗?
难道说调戏人够了所以想投胎成猪去调戏猪吗?
呵呵哒,还真是高估了猪八戒。
北城南笙:干娘?主播请注意重点。
额……
好吧,她确实把重要放错了。
百花公主=金角银角大王的干娘?
唐僧耸了耸鼻子,嫌弃极了“好重的骚气啊。”
短短的几个字被唐僧说的阴阳怪气抑扬顿挫,就像是在变着法儿唱戏一般。
笙歌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还能笑出来,看来你丝毫不担心啊。”
孙悟空踏着羊脂玉净瓶的碎片朝着笙歌走了过来。
笙歌撇嘴,当然不担心,不管在哪个版本的西游记中包括各种前传后传,这个取经队伍里可都是一群有主角光环的男人。
主角光环是什么,对于一个横扫十年小说的人来说,最是清楚不过。
“大圣,百花羞现在是不是妖精变的?”
这是笙歌心中唯一能够想到的。
“不是。”
“确实是百花羞的身体,至于灵魂也许就是两者相容了。”
大圣面色平静的看着被绑的唐僧妖冶造作的表演,淡淡的说道。
“狐狸精?”
想到唐僧刚才那句好重的骚气,笙歌失声道。
她隐隐响起好像确实有一只老掉牙满脸都是褶子几乎都能夹死苍蝇的狐狸精。
嗯,并不是每一个狐狸精都有倾国倾城的眉毛和逆天的运气。
莲花仙子:狐狸如何能与本座白莲花相比,简直是笑掉人的大牙。@北城南笙,你还有什么还说的。
北城南笙:宝宝好无辜……
“确实是狐狸精,一只普通的妖狐,寿命即将到尽头,然后遇上了百花羞这么一个傻妞。”
傻妞……
生动形象的形容啊,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吐槽着。
“本大圣知道你对黄袍怪和百花羞的来历心知肚明,所以不必装傻。”
“本来就蠢,装傻只会让人觉得你自作聪明的样子更蠢。”
大圣毫不留情的戳着笙歌脆弱的小心脏。
“大圣,您说的是,您接着说。”
笙歌觉得以后她如果失业了,还可以想办法去做狗腿,谄媚阿谀她一定是能手,顺带抗揍能力还比较强大。
“狐妖与百花羞达成协议,共用身体。”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现在百花羞的灵魂已经几乎被吞噬干净了。”
“不得不说,百花羞确实是狐妖的及时雨,快死的时候送来了一具仙骨。”
“狐妖想方设法一辈子都没能褪去妖骨,临死实现了愿望。”
孙悟空火眼金睛把这一切早已看的清楚,若是变身他早就一棒子打死了,如果是夺舍,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出手。
但偏偏一人一妖是心甘情愿结契的,他能如何。
自找麻烦的事情,他可不想做。
笙歌默然,她该说百花羞是幸运的还是倒霉。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狐妖之所以对小白这么心心念念更多是百花羞的意愿。”
“想染指小白,有好戏看了……”
大圣双手交叉,薄唇斜撇,饶有趣味兴致勃勃。
说的好引人遐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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