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44章 三熟的水稻(第1/2页)  带着机器狗去唐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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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古就是农业国家,而稻在3000多年前,就是中国人的主要粮食,时代约在商朝,当时稻这个字,只有类似臼字的字形,后来周朝种稻较为普及了,就加上了如稻穗挺立般的禾字。

    至於字在甲骨文中,原先只有六直点,上下三点,代表着米粒。后来将中间的点连起来,用以表示放米的架子隔板,就成了字。

    而东汉许慎在其着作一本关于汉字的解说书《说文解字》中说到,后在汉字中也有将称为,为。

    唐朝主食已有了现代饮食地域性的大概雏形,简单的总结一下,可以为北食粟,南吃米,西北做面食,西域大胡饼。

    所以长安城现在基本上都是以各种各样的蒸饼面食为主,很少有人吃米饭,搞得张华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这大米是林邑国出产的?”

    这个时候的大唐,虽然虽然在南方已经广泛种植,但是产量低的惊人,并且是一年一熟的。

    而林邑国的水稻却是可以做到一年三熟!

    不说人家的水稻品种有没有更好,单单这一年三熟就是一个利器。

    虽然由于气候条件的不同,放到大唐来不一定能够做到所有地区都是三熟,但是早晚两次收成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是的,伯爷。小使没有必要拿这种事情来欺骗伯爷的。”

    虽然范文正不知道张华怎么就对自己的大米感兴趣了,按照他的理解,自己送的东西里面,大米是最不值钱的一种。

    “你有没有没去皮的谷子?也要林邑国生产的那种?”

    林邑国的大米再好,也只能用来吃,没法用来做种子。

    虽然范文正说林邑国的大米这样好那样好,但是张华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

    理论上来说,一年一熟的大米比二熟的好吃,二熟的比三熟的好吃,晚稻比早稻好吃。

    如果林邑国种植一年一熟的水稻,那么品相绝对是非常不错的,不是大唐能够随便比。但是如果拿三熟的大米来和大唐一熟的比,还真不见得更好吃。

    “谷子啊?有是有,但是不多,就几担而已。”

    范文正当初也是考虑到了没有去皮的谷子比较好保存,所以也带了一部分,没想到居然派上了用处。

    “这样,你把水晶骏马之类的东西都带回去吧,我留着也没什么用,那只鹦鹉有点意思,我收下了。另外你把所有的大米和谷子送到我这来。”

    张华也没有和范文正客气,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

    “这……伯爷,送出去的东西哪里有拿回去的道理。至于谷子,我今天就安排人送过来,那东西就是林邑的一点小特产而已,说实在话,不值钱!”

    范文正看来并不知道水晶骏马,准确的说是玻璃骏马吗,是张家出产的,他还专门花了大价钱买来送礼,没想到张华看不上,有点着急了。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

    这个道理在林邑国也是一样的,现在张华不吃不拿的,就要了点大米和一只鹦鹉,那算什么回事?

    难不成南洋贸易以后还得在林邑国搞事?

    这可不行啊!

    “不用,鹦鹉和大米留下,其他的你带回去!”

    “伯爷,以前我多有得罪,你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记在心中。以后林邑国必定唯伯爷命令是从……”

    范文山还以为张华还对自己之前弹劾他的事情耿耿于怀。

    将心比心,他觉得如果自己是张华,一定也会借机好好的修理一下林邑国。

    “范文山是吧,你坐下吧!我直接说了吧,你那水晶骏马,就是我家出产的,我要多少有多少,你还不如拿去送给别人。你要是真的想要表现诚意,那就让人从林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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