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的时间,我和琳儿把这“琴乐声嚣”在天津已经开了十年有余,周围的邻铺也换了数拨儿,也有一直屹立的,常常用疑惑的眼神盯着我们始终年轻亮丽的身影,三不五的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又到一年九月天了,风高气爽的秋天终于打败了烈日闷湿的夏天,眼见着容颜不变引来的议论,我和琳儿心里都清楚,看来这个城市,我们又待到头儿了。
于是,打包行李收拾乐器,叫好快递之后,我们一大一小一前一后,便趁着夜色去飞机场,准备乘夜班航班飞往那个被现代人称为时常魔都的上海。
坐在候机大厅里,我的脸上戴着墨镜,嘴唇艳红如饮血未拭一般。这个妆好像叫什么复古妆,大概就是八九十年代的那种美国电影里,一个名叫“奥黛丽赫本”的美艳女星,引起的一股子热潮。
这次离开,我没有告诉张临凡,匆匆的决定匆匆的离开,有些心思遇到了动一动,过过瘾,做个梦也就罢了。再如何也不能沉在梦里,我不认命却也怕极了命运,纵是自己甘心好了伤疤忘了疼,也不能累及别人,害了旁人。
“密音入心”把去向告诉了苌菁仙君,想来也是多余的,我只要活着,就算是去了天涯海角,上天入地,他也一定能寻得到我。但,这一次我想告诉他,而且以后,只要离开一个地方,我都要把去向告诉他。
广播登机我和琳儿就手持登机牌,上了飞机,头靠在窗上,感受着飞机起飞时的轰鸣声,望着脚下的土地越来越小,心中竟然泛出了丝丝酸楚来,在这个城市待了这么多年头,感情总还是有的。希望下一个城市,不要再如这里一般,让人总有一种家的感觉,省得到时候再离开,又徒添了悲伤。
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梦里我又回到了那片仙雾缭绕的绿水青山中,又回到了那个身着苗衣头实话比我想像中要干净的多,早早定了工人来装修和打扫一番,还真是明智的选择,随手一扬屋内便灯火通明,快递包已经在店厅中了,左手一扬右手一扬,几个诀随意的掐了起来,那些大大小小的乐器仿佛有了生命一般,自动的自发的往柜台和墙上去,寻好了自己的位置,安静的待了下来。
把行李都推进卧房安排好之后,琳儿跑了出来,见店内已然收拾好了,脸上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公主,你总说不上我乱动灵力,你却用这些在偷懒!”
她的嘴里虽说是在“盘剥”我,手中却托着一个盘儿,上面端正的放着一壶百花酿,两只空酒杯,和一盘水晶油色的蜂蜜酿花。
把东西一样一样的放在桌上,她学着我的样子,倚在了榻上,犹如一只俏皮的小狐,灵跃的窜了上来,继而眯缝着一双明眸,眨巴眨巴如星星落入凡间,带着些脱尘,把光芒落在了我的脸上。
随手拈起了一片花瓣送嘴里,瞬间一股清甜新香充斥了整个口腔,给人一种置身于百花丛中的感觉。
“牌匾已经挂上了么?”
望了望古旧的对开木质雕花大门,我斟满了一杯酒,拾起杯子来,一点一点的抿着,阳光投在了门上,落在地上的阴影有一块小小的突起,那便是那块随着我年年月月岁岁朝朝辗转世间的红木金漆招牌——琴乐声嚣!
“嗯嗯,才进门我就挂上了,够速度的吧!”
倒了一杯酒给自己,琳儿一边坏模坏样儿的说着,一边哧溜哧溜的喝着,活脱脱儿的从一只小狐狸变成了一只偷油吃的小老鼠。
每每搬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都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孩子一般。那种漂泊无根的感觉,自从宿阳离开了之后,就始终缠绕着我,还好后来有了琳儿,还好有一个放荡不羁又风流倜傥的苌菁仙君,不过天上的好日子,非要陪着我在这凡尘俗世中打滚流浪。
哦,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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