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四章 作者的话(第1/2页)  旧日重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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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经见过面了,各位,是我,这本书的写作者,我已经用了很多的篇幅在正文中阐述我的看法,可单独来发一篇文章并夹在如此重要的情节之间,可能你们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做法。

    如果有人写信告知我,我的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到你们的阅读体验,我会向出版商反应将这段话放在最后或者删除。

    事实上,无论你们信不信,在前文里面那些我用这破旧的键盘所写下的评论在原计划里是根本不会出现的,这是事实,因为我觉得让一个像我这样的老头子的过时想法来降低各位的阅读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可鉴于这个故事的繁复与荒谬,我觉得我有必要将我的想法与找到的信息在故事中间展示出来,希望这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我目前所在的位置就是这故事所发生的小镇,恩菲路那家以经历了两代主人的面包坊正在我的楼下,发出面粉,蜂蜜与果酱混合的甜美香气。

    至于我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这来自于一个很奇怪的梦境,我知道这很诡异,女士们先生们,但我在梦里梦到了这些事情。我有段时间一直以为这只是我的臆想,可那个梦境占据了我所有的夜晚,我的意识开始在那些我所有写过的角色中穿梭,而且在清醒之后我依旧能够记得那梦境中哪怕最微小的细节。

    我将这件事发送在互联网上,希望能得到别人的解答。

    我的问题出乎意料的受到了重视,而且其中有一个人说的很有意思,他给我讲了这个小镇的传说,起初我并没有觉得这个传说有什么奇特的地方,但那些细节,我不是说我写在网络中的问题里面的那些细节,而是只有我知道的那些东西,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他所写的东西十分吻合,而且我发现这个小镇与我当时所住的地方只有三个小时的马车的车程之后,我就决定探索一下这个故事。

    从那一天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了,在这五年里,我确实收集到了一些不寻常的信息,我将它们整合之后,又与那个人进行了一些交流。

    就在去年,我们才正式见面了,之前的他一直徘徊于伦敦与伯明翰,为着生计忙碌着。可在我的眼中,他并不缺钱,也并不是大手大脚,毫无积蓄的那种人,正相反,能看得出他的生活节俭,且在这座小镇有着一座很大的房子。

    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可良好的保养与生活习惯使他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了一些。

    我们谈了很多事,包括这几年间的网络通信以及那些邮寄物品的往来,这其中也包括了我在书中多次提到的那个雕像。

    ,也许你们迷惑于我的描述,雕像于石碑,傻傻分不清楚,我可以在这部书的后记加上一幅照片或者图画,由我亲自素描的图片,虽然那会很难看,可你们应该能理解我要表达的意思。

    关于那个雕像,确实故事中有着虚构的成分,应该说着整篇小说都有这我虚构的痕迹在里面,所以你们想将它当成一个老人的疯狂幻想,我并不反对。

    关于红鼻子,或者说厄尔先生,事实上我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在这里我要提一句,那个中年人叫厄莫,我将他的名字拆开创造了厄尔和莫索两个名字,这已经征求了他的同意。

    在一杯咖啡的时间里我向他透露了我要把这件事写成小说的意图,而他也表示支持,可他并不希望有太多的人关注这个小镇。

    “小镇里的人应该拥有安宁。”

    他是这么说的。

    所以我不会告诉你们这座小镇的名字,也请你们不要真的去考证这里,那真实的情况和我的小说大相径庭。

    我必须道歉的是,我可能要违背当初我写下的东西,在接下来的文章了我会提到一些关于凡娜莎的身世,相信我,我本来一个字母也不想些这些东西,可就在昨天,厄莫又从一个朋友的口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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