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纷纷而来,恨不得拿他跌宕起伏的身世编一出狗血大戏。
而宋锦宵作为故事的主人公,却和他的母亲一起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
沈漫回过神来,面前的人垂首喝汤,右手弯曲的姿势显得根根手指骨节分明。
好看。
她暗赞一句。
不愧是金银堆砌教导出来的家族继承人,尽管辉煌过去,骨子里的礼仪气质仍分毫不差。
正是这种与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气质,使她在一众年轻男孩里独独看上了宋锦宵。
沈漫吃的很少,外型的优越是她的利器。
宋锦宵待她慢条斯理吃完,就站起来收拾桌子。
沈漫很懒。
她是从来不爱收拾残局的人。
厨房里传来碗碟轻轻碰撞夹杂着水流的声音。
沈漫独自走到窗前,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静谧的夜色,有些出神地想着,宋锦宵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他白天要在学校读书,没课的时候去公司上演技课和形体课,时间已经很挤,晚上的时间则全部留给了沈漫。
她有时过来,沉浮在男女之间的欢乐,事后温存时,宋锦宵连头发丝儿都是香的,从来没让沈漫闻到一丁点油烟味。
有人从身后轻拥她,“在想什么?”
沈漫勾着嘴角,“在想你今天,要怎么讨好我。”
后面的人有一瞬的沉默,转而轻轻松开环她的双手,“希望我今天的表现可以让你满意。”
宋锦宵只有在有所求时,才会主动邀她过来。
脚步声渐渐离她远去,不一会卫生间就传来哗哗的水流声。
沈漫垂睫,两片灰色的影像蝴蝶落在眼睑上。
做戏久了,有那么一瞬,她都误以为自己跟宋锦宵真的是爱人。
压抑得喘息声填满了空荡的房间,年轻的身体交缠在一起,像两尾溺死的鱼。
沈漫的眼角通红,渗出一点泪花,宋锦宵低着头看她,温柔地替她吻去那一点咸涩的动情。
长发扫过光裸如玉的肩,沈漫倚在床头。
月色寒冽,像一层奶白薄纱落在宋锦宵身上,越发映衬地他皮肤洁白,欺霜赛雪。
“你想要什么?”沈漫摇晃酒杯,看了一眼站在卧室窗前的人。
“新剧播出已经三个月了,男主和女主大爆,我却没有什么水花。”
“那部剧我看了,本来你的戏份就不算多,播出后又剪辑了不少为你饰演的角色加好感的片段,再加上你们公司现在主捧蒋云山……”沈漫意有所指的停顿一下,“他可是你老板的亲侄子。”
言下之意,你宋锦宵想跟蒋云山斗,没有胜算。
宋锦宵很聪明。他说,“我不喜欢炒冷饭,既然那部剧对我来说没有用,不如找新的曝光机会。”
言毕,他转过身,目光静静地看着沈漫。
坚定,不容拒绝。
导演与明星,富豪与明星的组合已经不够稀奇,明星前辈“带”后辈,也不失为一种互利手段。
之所以说互利……
表面上花团锦簇一派繁荣的娱乐圈,是最不能拿真心换真心的地方。
她曾以此身犯险,去冲撞这世上最险恶的人心,踏过脚底烂泥,最终沦为组成泥潭万千肮脏污秽的一员。
好在,她还是有几分良心的,比如,她与宋锦宵是你情我愿。
三年前,沈漫21岁,凭借参演名导段青函的封山作品,《花魁名媛》一炮而红。
她一夜成名,电影首映票房3亿,总票房直飙20亿。
那段时间,沈漫红了,她的微博粉丝数量狂飙,综艺节目,粉丝见面会,广告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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