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五百九十四章 吃龙虾(第1/3页)  系统之乡土懒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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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中午饭,跟平时在家里一样,叶荣耀雷打不动地午睡了,当然不是叶荣耀一个人睡午睡,一家三口,柳箐箐和“嘟嘟”都跟叶荣耀一起在卧室里睡觉。

    这么炎热的夏天,中午人都会犯困,要好好地午睡一下。

    虽然医学上说,这人午睡的时间最好是控制在十五分钟到半个小时之间,超过这个时间段,这人就出现起床无力,头发胀,头疼、头晕的情况。

    不过对于现在这样炎热的夏天,大家睡午觉基本上都睡个一、两个小时,甚至有些人干脆睡到自然醒。

    至于睡醒后,头脑发胀、头疼,就顾不得那么多了,谁让炎热的夏天中午很让人发困呢。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叶荣耀起床,从冰箱里拿出来中午剩下的半个西瓜,把它切开,给大家分食掉。

    毕竟这西瓜一旦打开后,就容易变坏,一般情况下要在八个小时内吃掉,就算放在冰箱里,也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人们习惯把没有吃完的习惯,包上保鲜膜放入冰箱里,以为这能防止细菌污染西瓜。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保鲜膜包西瓜,不但不能防止细菌污染西瓜,反而会养殖炎氧型细菌,加快西瓜的被污染。

    一旦西瓜里滋生大量细菌,人们吃进肚子的话,细菌进入肠道后又跟着血液“跑”遍全身,侵入器官,造成人们的事物中毒。

    “荣耀哥,荣耀哥。”

    这时候,小肆儿提着一个小水桶走进客厅里。

    “来,吃块冰西瓜!”

    叶荣耀对满头大汗的小肆儿说道。

    现在外面的气候温度都已经超过四十度了,不用干活,光在太阳底下走一段路,就能让人热的不行,全身出汗。

    “嗯!”

    小肆儿不客气地拿起一块冰西瓜大口地啃起来了。

    “这么热的天,还是吃冰西瓜舒服。”

    小肆儿三、两下就吃完了一片冰西瓜后说道。

    这么炎热的天气,人们最喜欢吃冰西瓜了,那个透心的凉,让人特别地畅爽,是去炎热的最好的水果。

    “西瓜多着呢,随便吃。”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这些西瓜都是叶荣耀地理种植的,都是浇灌过稀释过后的“植物高级营养液”,这味道自然比外面的冰西瓜好吃很多了。

    现在叶荣耀家种植的冰西瓜除了向原来的两家酒店提供外,还向特供京城,现在属于贡品西瓜了,这价格有涨了不少,可还是有价无市,很多人想花钱买一个都难。

    “嗯!”

    小肆儿应了声,又拿起一片西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了。

    毕竟荣耀哥家种植的西瓜可比外面的西瓜好吃太多了,除了在荣耀哥这里,其它地方可是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西瓜。

    虽然县城的开源大酒店和德拉大酒店还能吃到,不过由于这西瓜成贡品了,开源大酒店和德来大酒店能采购到的量也少了,现在都是在限量销售。

    就自己现在吃的这一片西瓜,就值一千多块钱,让小肆儿觉得自己这吃的不是西瓜,吃的是白花花的钱。

    “这么热的天,吃这冰西瓜真是舒服!”

    连续吃了三片西瓜后,小肆儿舒坦地说道。

    “叔叔,这是什么啊?”

    “嘟嘟”蹲在小肆儿刚才提进来的小水桶好奇地看着。

    “这是小龙虾,会咬人,可不能碰哦。”

    小肆儿走到“嘟嘟”身边说道。

    “嘟嘟怕!”

    一听这张牙舞爪的家伙会咬人,吓得嘟嘟迈着小胖腿急忙跑到叶荣耀身边。

    “没事,有爸爸在,不怕!”

    叶荣耀一把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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