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的很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有共同语言,相当地位的人,很难尿在一起的。
这就跟一个穷人,在怎么跟富人关系好,都能难融入富人的阶层,倒不是富人阶层的人不愿意接纳这个穷人,一般都是这个穷人默默地离开。
实在是穷人没有脸跟富人待在一起啊,人家富人出门开豪车,自己却只能厚着脸皮蹭车,出去吃饭,人家吃一顿饭都是好几千,穷人一个月的工资不够一顿饭的钱,尤其是人情往来,穷人跟不起啊。
穷人也是要自尊和过日子的,哪里能跟富人玩在一起啊,哪里受得了那样的刺激啊,最后的结果是,慢慢地大家的交往越来越少,联系越来越少,到最后,大家好像都遗忘了对方似的。
最多是彼此碰面的时候,打声招呼,显得热乎就好了。
“我想也是的,要是村里出去的人都有钱,这外面的钱也太好挣了。”道。
“小肆儿,你过完年准备干什么活啊?”叶荣耀突然问道。
“我还能干啥啊,家里又不让我出门打工,除了在家里闲着,就是闲着。”道。
小肆儿也想跟他几个哥哥一样,出去打工,见见外面的世界,可是他父母都不让他出去,小肆儿又是一个孝顺的孩子。
也只能窝在村里无所事事了,以前还能跟着叶荣耀去打打牌,喝喝小酒来的,可是自从叶荣耀变好后,没有人再带着小肆儿玩耍了,他都快闲的发疯了。
毕竟小肆儿跟叶荣耀不一样,叶荣耀是天生懒人,一天到头除了吃饭,睡觉也能过去。而小小肆是闲不住的主,只是被他父母给压着在村子里当懒人来的。
一两天没事情干,他还受得了,要是个半月都不给他找点事情干,他真的会疯掉的。
“过完年,我家的池塘也要开始开挖了,肯定有很多事情干,要不你就给我干活好了,一个三千块工资,怎么样?”
叶荣耀说道。家里挖那么大的池塘,肯定是要搞养殖的,搞养殖可是很累人的活,作为天生懒人的叶荣耀,当然不会自己干活的。
所以叶荣耀想雇用小肆儿给他干活,毕竟大家一个村子的,知根知底的,还有一点叶荣耀真的觉得小肆儿这个人不错,很合自己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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