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多年的习惯被打破,多少还是会觉得有点别别扭扭的不是吗?
藜麦,对了,藜麦现在在干嘛?江皓宇这样的想法不过是一瞬即是,一个做了选择的女人,还有什么好想的。
加拿大,温哥华。
这边的天气越发的凉了,藜麦已经数不清楚这是惊天第几次干呕了。两个月前的那一夜,就像是上天跟自己开了玩笑,当她下定决定离开江皓宇的时候,江皓宇却送了个礼物给她。
这个礼物还挺难对付的,天天折腾的她食不下咽。如今,一个怀孕三个月的孕妇,竟是比怀孕前还瘦了十几斤不止。
孩子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要不要回去告诉他?藜麦一直犹豫不定,她在想,以江皓宇的一惯的作风的,这个孩子怕是根本留不下的,藜麦太爱他了,她更舍不得放弃肚子里的小宝贝。
当然,藜麦也知道,如果成为一个单亲妈妈,未来她要面对的困难会更加难以想象。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藜麦不愿意自己的孩子经历自己童年的不幸。最终,藜麦还是决定回国。
一个月后,小腹隆起的藜麦已经走在了安城之中。抚着渐渐隆起的肚子,藜麦开始收拾婴儿房了,如今她一个人,虽然比在国外方便多了,可是关于自己,关于孩子她势必要事无巨细的亲力亲为,因为如果不这样,也没有人能够帮的到她。
藜麦回国,并没有喧扬,还是周伟瀚一次无意间看到藜麦大着肚子买菜觉得新奇,在更衣室当做八卦说了两句沐剑晨才知道。那天,沐剑晨在整个训练过程中都心不在焉。
“知道我看见谁了吗?”周伟瀚一副八卦脸的而说:“就是之前在江皓宇身边的那个助理藜麦,大着肚子在超市般水,也不知道他男人怎么想的!孕妇还放出去干这种活!心也真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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