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老友重逢(第1/3页)  云影深深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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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地方”是读书时候常去的小咖啡店——tep一delna,店面非常小,是一个海归女子na开的。店里布置的非常随性,所有的饰品都是女主人自己动手做的。墙上挂着很多画,都是代售的,有些没名气的画家会把画拿到这里来卖,既可以做装饰,又有希望找到买家。慕影第一幅画也在这里卖出去的,还跟着学做手链,耳环等小饰品。没课的时候,慕影会来帮帮忙。或许每个女孩心里都曾幻想过开个小店,花店,咖啡店,亦或是饰品店。空闲的时候看着路人来来往往,喝着自制的咖啡,也是一种人生。慕影吃完午饭,散步来到约定的咖啡店。na去旅行了,现在的店长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慕影要了一杯美式,有些索然无味。张静静风风火火地冲进来,一如她平时的风格。“什么时候回来的?吃饭了吗?第一个联系我嘛?这次是出差还是常住?住哪里?前一阵子死哪里去了?怎么都联系不上。这次回来想让我做什么?”,人还没坐稳,连环炮式的发问让慕影有些招架不住。慕影说,“我想麻烦你一件事。别的事情,我们慢慢聊。我想让你帮我找个人。”张静静突然抚掌大笑道:“哈哈,我就知道,你还是忘不了。早晚要回来的。找路云骅是吧?”慕影摇摇头,“不是,我要找欧阳浩。”

    路云骅和欧阳浩是b城的土著,从小就生活在这里。欧阳浩富家子弟,老爸花了点钱让他进了f大;路云骅是普通小老百姓,全靠自己一步一步考进来。两人从小一起玩,在小学胡闹,在中学捣乱,高中谈恋爱,直到高考,欧阳浩才不得不承认,路云骅确实比自己聪明。至少高考那几天比他运气好。两人又在f大的校园里同进同出。虽然专业不一样,但也总能凑在一起。欧阳浩出手阔绰,颇有贵公子风采,长得也很讨女孩子喜欢,迎新晚会毛遂自荐,更是一曲成名。入学没几天就红遍f大。尤其是他和路云骅一个弹吉他,一个唱歌,一时间传为美谈。两人又相当速度地加入最容易出风头的篮球校队,从此篮球场看台上多了很多慕名的女生。确实,两个高大英俊的男生走在一起,又会唱歌,又会弹琴,还会打球,足以引起众多女生的仰慕,校园的爱情总是比较单纯,而且又是那么地突如其来。f大的法语系虽然不是最好的专业,但好就好在女生超级多,而且大多女生都会觉得“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完全深受《最后一课》的毒害。说法语的男生自然特别受欢迎,尤其是高高帅帅的,平时不和人家多废话的,打球非常酷的,绯闻超级绝缘的路少。

    周六,慕影在研究所看资料。周末研究所没人,特别安静。阳光暖暖地从窗口倾斜进来,柔和明亮,慕影甚至能看到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让她有种恍惚的感觉。读书的时候,图书馆的阳光也是这样暖洋洋的,慕影喜欢坐在靠窗角落里,看书,听英语,眯着眼睛发呆。张静静已经趴在八卦杂志上睡着了。慕影打开书,在扉页上写上自己的名字——isabel,合上。慕影喜欢在自己的书上都写上自己的名字,有种特别特别安心的感觉。这样,这本书有了自己的烙印,就永远都不会离开了。慕影总觉得身边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离开,所以她喜欢写下自己的名字。这样,即使以后弄丢了,还是可以找回来的。慕影就这样自欺欺人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云骅走后,慕影觉得自己再也找不回他了。他的眼神,他的气息,他的声音,仿佛日出散开的浓雾,瞬间就找不到了。而她,只能像一个找不到妈妈的小孩,在陌生的街头胡乱地走着,啜泣,汹涌的眼泪模糊了视线。

    慕影吃过午饭在附近散步,漫无目的地走着。城郊的空气比市中心清新的多,偶尔还能听到鸟鸣阵阵。曾经也和张静静那么散步,在f大分校的校园里。f大分校的校园在b城郊区,特别有诗意,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张静静听说f大分校附近的鸡翅特别好吃,慕名而来。周末的鸡翅店都挤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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