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九十二章:钓鱼岛(第1/2页)  打捞激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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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周边海域是密布着很多临控和保护基地的水下导弹群。

    苏洋很是担心梦梦和露露是否能避开这些水下监控和不触碰到那些导弹。

    但梦梦和露露偏偏要从导弹旁边经过,万一被恼怒的美国基地那些爱冲动的家伙发现,按动一个追踪导弹,那就相当危险。

    苏洋观察一会后才知道,这些导弹群才是监控拍摄不到的死角,而那些又深又平的航道,才是视频监控的重点。

    这说明这两只有智慧的鲨鱼是有备而来的。

    游出基地控制范围,两条鲨鱼总是嫌弃苏洋游得太慢,梦梦只能用嘴》之《琉球国全图》列出钓鱼岛群岛,并注明是中国往琉球的航道。

    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

    1816年,伦敦出版的《东印度、中国、澳洲等地航海指南》,对台湾附属岛屿作了明确记载,并标明了各岛的经纬度,其中包括了钓鱼岛。

    1871年(清同治十年),刊印的陈寿祺等编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将钓鱼岛列入海防冲要,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省宜兰县)。

    1872年,周懋琦编纂的《全台图说》中对钓鱼岛进行了描述。

    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向日本内务省申请划入日本国界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井上馨于1885年覆函说:“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山县有朋因应井上馨建议,覆函冲绳,拒绝马上在钓鱼岛订立国标,并在信件强调事件“勿让传媒得悉”。

    甲午战争爆发后,日本趁战争之机将钓鱼岛和黄尾屿“编入”冲绳县。

    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管辖。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等作为台湾“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

    1895年6月10日,古贺辰四郎向日本内务省提出《官有地拜借御愿》,即“租借申请”

    1896年9月,日本政府同意将所谓“鱼钓岛”和“久场岛”(即,钓鱼岛和黄尾屿)无偿租借给古贺辰四郎使用30年。

    1900年,任冲绳师范学校教谕的黑岩恒受到英国人将该岛屿称为“尖头诸岛”(pinnaclelslands)的启发,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改称为“尖阁列岛”。

    1941年,日伪统治下的“台北州”与冲绳县因钓鱼岛渔场发生诉讼纠纷,日本法院判决这些岛屿归“台北州”管辖。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了《开罗宣言》,坚持日本无条件投降,剥夺日本自1914年“一战”后在太平洋所占领之一切岛屿;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对日受降典礼在台北公会堂举行,日本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兼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在降书上签名盖章。被日本侵占半个世纪的台湾及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回归中国。

    1951年9月8日,美国等国家与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美军接管琉球群岛时擅自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入琉球群岛美国民政府管辖的范围内,日本据此强行宣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琉球群岛范围,是日本所谓的“有效控制”领土。

    195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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