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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吧咂着嘴,看着李世民一口一串的吃鱿鱼,嘴里口水都流出来了。
要是换成别人敢问他要吃的,不赏一巴掌都算不错了。可谁让这个人是当今皇上呢。
问他要几串,他哪敢真的这个集团并且自己留点儿,肯定是全部都给献上去了。
于是程咬金只能转动着眼睛看李世民大快朵颐,他自己则默默的吞着口水。
李世民见程咬金看着他,就停下来问道,“你怎么不吃呢?”
“吃,吃,这不,稍微缓一会儿。”程咬金又砸了两下嘴,将手伸向一只大龙虾。
林雨又穿好了三十串鱿鱼串上火烘烤,急的程咬金不住的往烧烤架上看。
尉迟敬德是最聪明的,上一轮刚烤好鱿鱼,他一手五串,每一串上都咬了一口,因此就免去了被李世民抢去的下场。
而小鱼小玉等人则只敢吃一点火锅涮丸子,大菜一个也不敢吃。
毕竟桌子边坐着一个皇上,两个大柱国,就不说李世民了,另外两个无论哪一个在大唐之中一跺脚都是,都是震惊一方。
肚子垫了个底后,林雨拿出三瓶茅台酒,那三人眼睛都直了。
尉迟敬德高呼一声蓬莱仙酿!
凡是听到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就连旁边吃着的长孙无忌,都不禁朝着边看来。
蓬莱鲜酿的名头别说在长安城了,小半个大唐都是如雷贯耳的存在。
一万两银子,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喝得起的,一口下去,千八百两,连李世民都不敢自己花钱买。
长孙无忌有钱买,但是却不敢,因为以前侯君集就是因为买了一瓶蓬莱仙酿,结果锒铛入狱,后来又被流放。
所以,即使这次花了很多钱买食材,也不敢买一瓶蓬莱鲜酿。
但是林雨不同啊,他是长安城有名的大富商,李世民知道他富可敌国,因此弄个两三瓶蓬莱仙酿都不是问题。
酒还没开瓶,程咬金都快要忍不住了,他一手端着酒杯,一手在空中虚握,急切的等待着。
林雨先是给李世民倒了一杯,接着是程咬金和尉迟敬德,然后是自己和二愣。至于其他三个女人则是一人一瓶饮料就可以了。
几人举杯痛饮,二愣吓得手都在发抖,林雨看了也只是笑笑。
这也是正常,毕竟在古代平凡人的眼中,皇上就是天子那是高高在上,受人跪拜的存在。
谁要是敢跟皇上说句话,估计墓志铭上面,都得写着自己曾经与天子交谈。
但若是跟皇上喝杯酒的话,肯定能形成一桩美言,流传于后世之中,甚至还有可能被神话。
不过林雨可不是古人,也没有那么迂腐,在他看来,皇上在牛逼也不过是娘生爹养的。
大家都是人,生前是一滴液,死后一捧灰,有啥高低贵贱的?
因此他才能毫无顾忌的跟李世民交谈,吃饭喝酒就跟平时的朋友一样,一点都不拘谨。
吃着,喝着,聊着,笑着几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满意的笑容。
吃完了奥龙,帝王蟹,烤鱿鱼后,李世民跟程咬金和尉迟敬德都吃的差不多了,然后盛上一碗金枪鱼头汤,别提多舒坦了。
李世民靠在椅子靠背上面,端的鱼汤细细品味,
“这汤汁味肥美,却有一种别致的味道,朕还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鱼汤,真是好汤啊!”
“皇上要是喜欢你就多喝点,锅里还有呢!”林雨说道,不得不说,金枪鱼顿出来的汤色泽透亮,跟鲫鱼炖出来的白汤不同,就像清水一般。
可是这味道却是极品佳味,鲜香扑鼻,入口粘滑,咽下之后,余下的汤汁还在口中不断的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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