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一些有关紧要的介绍(第1/2页)  经年宛如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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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时间,从而成为一个高效率的都市人。不过,要说起无所事事,绝对是行家,我曾经试过对着鱼缸发呆,用掉整整一上午的时间。

    我从来没觉得把时间花在一些琐事上,是件浪费生命的事情。就好比说,用一早晨时间看一本毫无营养的漫画书,跟大黄完捉迷藏,或者假装晕倒,看看它的反应。当然,大部分时间,它是不会理我的,毕竟,作为一只橘猫,它的本职工作就是:吃、睡、卖萌、还有,长胖。

    山枫曾经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上天告诉你,你还有十天时间就要死去,你会用这十天时间来干什么?

    我说我会继续养花养草,逗猫,和亲妈撒娇耍赖,和学生斗智斗勇。毕竟再多的时间,人生都会有遗憾,又何必较真那一天两天。

    山枫有时会调侃说,我这样早晚会被这个世界淘汰。我说,世界淘汰的永远只会是那些没有原则,不动脑子,还急于求成的人,而我,是个有原则,有脑子,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有志青年。

    每每这时,山枫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白眼,以示对我自我认识的‘认同’。

    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很正常,一万个人心中有同一个人生规划,那就有点毛骨悚然了。就像儿时老师们问起学生的理想,十个有八个想当科学家,而我就想当个卖羊肉串的,因为我特别喜欢吃,楼下摆摊卖羊肉串的大叔,人特别好,每次去都会多给我一串,并且,大叔的儿子长的特别帅,我好想嫁给他。

    当然,以我当时的年纪,是完全不懂嫁人是个什么意思。

    我把我的想法骄傲的说给我妈听,很庆幸当时的她没有立马训斥我一通,说我没出息,只是,从那以后,每每到大叔摊子前都要把这事挂在嘴上说一遍。

    因着我妈的这种二十多年如一日,不停重复的方法,我和大叔的儿子,终于成为了——兄妹。

    她和大叔领结婚证那天,我突然明白了我妈那宫心计般的心思,作为女人,我真的是要举双手给她点个赞,并附送大红花一枚。

    说说我那平白无故多出来,本来要成为我丈夫,却变成我哥的那位帅哥,周一凡。此刻正盘着腿坐在我身旁,专心致志的对着电视玩着他的PS4。作为小区一带,远近闻名的高材生,也就是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也许只有我才知道他的真实面目。

    想当年,在我说出想嫁给他这句话的十天后,就发现了自己的愚蠢,他不但不帅,而且扣鼻屎往嘴里塞得动作看起来,还特别的恶心。

    别人眼中,两小无猜,感情很好的我们,其实是,小时候经常看对方不顺眼就打一架,长大后,无时无刻不互相吐槽的组合。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可能也算是感情好的一种表现吧。

    比我长了一岁的周一凡,现在和朋友合伙开了家网络公司,因为之前积累了一定的客户,技术又过硬,所以事业也算得上顺风顺水,作为一只技术控,经济适用男,书生气的外表下,却隐藏着一颗虎狼心,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买新衣服还要勤,从来都是来者不拒。

    倒也不能说他花心,他对每一任女友都喜欢,只是不深刻,所以他觉得在感情方面,一点错都没有,姑娘也没错,只是缘分微妙,大家好聚好散。

    在我看来,他这种表现,只能说明,他是现代社会标准的三不青年,所谓三不,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要我说,这就是新时代隐性渣男。

    “呀,你怎么又来了,这里又不是你家,安歌,你快把你哥给我弄走,姑娘家的地盘,一天天的泡在这,真是的。”这位站在面前,叉着腰,穿着睡袍,脸上敷着面膜的彪悍女子,是我的室友许萌。

    我们是从小穿一条裙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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