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现在的位置,现在的角度,能看见在人世间看不到的奇妙景色。
抬头看天空,只能看见那层层叠叠的昏黄色的云,地面上也没有一丝风吹过,天上那些云却在缓缓飘动着。
脚下踩着的地面像是由紫色、黑色的宝石的堆积,泛着异色。
也许是地面的颜色和自己头上肩膀小臂上的纹路颜色相近,弗利萨一脸满意地背着双手,反复在那地面上踏步,头道:“把基纽特战队剩余的人都召集起来,把邱夷也叫回来,一定要把那小子找出来!”
萨博多多利亚齐声应道:“是!属下立刻去办!”
谁想,就在二人话音未落之际,现场竟然有第三个声音响起:“不必了,弗利萨!咱自己过来了!”
这个声音!是这个声音!
这是弗利萨就算死了这么久,也绝不会忘记的声音!
那个该死的赛亚猴子!孙悟空!
弗利萨确信自己,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是这个宇宙的帝王。
毁灭一颗星球,自己只需要动动手指,而那颗星球上曾经或现在的伟大文明,人文景观,花鸟兽虫等等等等,统统化为过眼云烟。
这可不仅仅是身为帝王的优越,这种睥睨众生,俯瞰天地,指点宇宙的感觉,旁人很难形容,但弗利萨本人私下认为,自己正在不断接近“神”。
之所以认为自己在接近“神”,而不是“神”本身,是因为弗利萨知道,尽管自己控制占据了宇宙七成的疆域,拥有空前庞大的强大势力,是名副其实的宇宙帝王;尽管自己拥有弹指间毁灭星球的强大战斗力;尽管自己无所不能,毫无弱点,能在星球爆炸中的高温和辐射中生存,也能在真空宇宙中存活,可是能将这一切否定的,是有限的生命。
冰冻恶魔弗利萨一族寿命确实比普通生命体是要长很多,但这几百到上千年的生命,与掌控宇宙的神祗们那动不动上万甚至上亿上十亿年的寿命比起来,简直可以用瞬间来形容。
势力、实力、能力……自己真的算拥有这一切?
到了大限来到之时,无所不能的、权势滔天的、天下无敌的弗利萨大人终究也会像蛇虫鼠蚁一般,默默死去——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其实只是以有限的生命做典当向悠长的时间借来的东西罢了。
堂堂弗利萨大人会心安理得地向普通人一样,乖乖接受命运的安排,自然规则的约束么?
自己尝试过很多方法,从生物科技研究,从能量控制出发,从古老传说秘方入手,效果都很不理想。
正当自己要彻底绝望的时候,无意中却监听到了擅自行动的贝吉塔,在远征地球的时候,带来的一个奇妙的信息——
那美克星上有能够实现任何愿望的珠子!
从接收到这个信息的那一刻起,自己就立刻做了决断: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弄到这种珠子!为了永恒的生命!
是的,无限的生命,即便是宇宙众神,也不敢苛求,只有在获得永生以后,自己才是真正地超越了神!
曾经志得意满,一帆风顺,自己距离永生曾经是那么近,可是在最后,竟然让一群虫子给搅合了!
这群虫子为了复活另一只虫子,竟然从伟大的弗利萨大王的手里,夺去了愿望!
所以,理所应当的,自己有权对这些僭越的虫子进行处刑。
捏死一只虫子,还要给他安上相应的罪名,有人见过宇宙中有比弗利萨大人更讲理的人么?
然而,这个孙悟空,这个该死的赛亚猴子孙悟空却偏偏要为了一只被捏死的虫子,向行使正当权利的伟大宇宙帝王弗利萨大人挑战!
更令人气氛的是,这个低贱的赛亚猴子最后竟然还打赢了我弗利萨!
这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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