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1章 主角初登场!(第2/3页)  最坑召唤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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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戴着明显的中世纪风格的城堡,以灰白的石头筑成。城堡四周,无数身穿铠甲的士兵正在蚁附攻城

    “这是剧场版的开端?”

    陈百经不敢确定,这样的战争场面在剑风传奇中很多,而黄金时代三部曲中,甚至有单独的一部名为“多尔多雷攻略”,本身就是一场关键性的战役。

    陈百经站在山坡上,看着远处的厮杀,没有一丝丝的兴趣。他现在对于这种层次的厮杀是真的不感兴趣了,比之更重要的,是确定自己到底身处哪个时间段。

    一辆撞车慢悠悠地朝着城门移动,几架云梯已经靠上了城墙,士兵们提着武器拼了命地厮杀,这画面

    “确实是剧场版的开端无疑。”陈百经眯着眼,看了看城墙上的紫色旗帜以及那些守城士兵的紫色衣甲,这一幕是比较能说明时间点的。

    轰!

    撞车顶着无数的箭矢来到了城门处,士兵们奋力推动撞木,终于将城门撞破。

    “好!一口气压上去,取大将首级者,重赏!”一名攻城方的指挥官扬起了手中利剑,兴奋地大吼。

    攻城士兵中,除却执红盾的某势力的士兵,其余都是雇佣兵,他们呼喊着发起了冲

    锋。

    陈百经想了想,还是决定直接进城。他知道格斯会在攻城结束后离开,可惜完全不知道这家伙会往哪里去呀!

    刚刚走到城门处,便听见了一声暴喝,随后,一名攻城士兵直接被劈成两半,鲜血溅到陈百经面前。

    陈百经低头看了看他新买的运动鞋,唔,还好,没有溅到血,在这个世界还不知道要待多久,这双鞋恐怕是最舒服的一双,他可不愿意穿一双血迹斑驳的鞋。

    “巴兹索!是巴兹索!”一名佣兵大喊着,“就是那个连斩三十人的巴兹索呀!传说,他曾经徒手杀死了一头熊”

    佣兵们用矛尖指着面前那个身穿银白色盔甲的壮汉,脚步却在后退。

    这个叫巴兹索的家伙,身高足有两米四五,穿着典型的中世纪的厚重铁甲,手中拿着一把长斧,自信而骄傲地站在城门后的小广场上,目光中透露着轻蔑。

    “怎么了?有谁想要被我打爆脑袋的,尽管来呀!”巴兹索的声音也如同公熊一样。

    这般低吼,果然将佣兵们吓得步步后退。没有人想要跟这种家伙为敌,那种身高和力量,常人连一击都接不了,便会被连人带兵器地砍成两半呀!

    “你们到底在犹豫什么!快点给我速速斩杀了巴兹索,扬名天下啊!”身着黑红色铠甲的指挥官骑着一匹黑马进了城,他呵斥着佣兵们,却无一人响应。

    “你上,快上啊!”

    “喂喂喂,我才不要和这种人打!”

    “对手可真是太棘手了!”

    佣兵们相互怂恿,却没有一个人肯出头。

    “可恶,你们这群佣兵可真是”指挥官怒不可遏,这些佣兵打顺风仗还行,要他们面对巴兹索这种战争机器一样的存在,果然还是靠不住的!

    对面,巴兹索挥动了手中的巨斧,嘲笑道:“哼,你们这群软骨头,连卵蛋都缩起来了吧!?哈哈哈!小的们,不用手软,将这些人给我统统打败吧,挖出他们的眼珠,扯出他们的肠子,然后直接喂猪咦”

    话多必死系列

    陈百经站在人群中,暗暗的想。

    果然,巴兹索话还没有说完,人群便随着一个人的脚步向两边分开,一个穿着黑色铠甲,头戴全封闭头盔的健硕青年走上前,他将一把还淌着血的大剑扛在肩膀上,大喇喇走到了巴兹索对面。

    格斯!

    陈百经瞳孔一缩,这就是剑风传奇的主角格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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